闽西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章程

浏览
2014-01-05 14:38:57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院校。学校创办于1983年,前身为闽西职业大学,2004年2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占地33万平方米,规划用地4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享有“花园式”学府之美誉。
    学院地处福建省龙岩市。改革开放以来,龙岩经济社会取得长足发展,交通设施日臻完善,已构建起机场、高速公路、铁路、国省道为主体的现代化立体交通网络,特别是龙厦铁路通车后,标志着龙岩从此跨入“动车时代”,融入厦门一小时经济圈,龙岩正在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出**海峡、西进内陆腹地、南联珠三角、北承长三角的开放通道、集聚通道。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7000余人,教职工502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24人,“双师型”教师占70.8%。教育设施完善配套,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000多万元,藏书57万册,办有公开出版的全国地方高校优秀学术刊物《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建成中国学术期刊文献检索咨询站和覆盖全院的校园计算机网络。校内实验实训室56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45个,中央、省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4个。学院大力实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化校企合作,与世界500强企业紫金矿业集团、国际工程机械行业50强龙工集团联合开展订单培养。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站作为高技能人才培训考核基地,可对28个工种开展职业资格鉴定和认证,并颁发国家、行业、企业资格证书,近年毕业生职业资格证书获取率平均为98%。
    学院设10个系38个专业,拥有国家级教改试点专业1个、省级精品专业7个、省级教改综合试验项目2个、省级精品课程14门。学院坚持“以品德为根本、以知识为基础、以能力为主线”的育人思想,注重培养学生综合职业能力,毕业生以素质高、技能强、岗位适应周期短等优势显示出强劲的竞争实力,近三年毕业生当年就业率均达95%以上,名列全省高职院校前茅。学院还为学生提供“专升本”考试或远程教育、自考本科教育等多种继续深造渠道获得本科***。学院采取了国家奖学金、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助学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为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全称、学院性质、办学地点
    1. 学院全称: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1315)
    2. 办学性质:公办
    3. 层次:大专
    4. 学制:三年
    5. 学院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曹溪镇闽大路8号
    第二条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 指导思想:
    实施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将有助于学院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提高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有助于促进中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体现考生与我院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逐步完善与我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人才选拔与录取机制。
    2. 招生原则:
    坚持高等职业教育科学选才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在省教育厅领导下,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第三条 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1. 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院领导、纪检监察、有关招生职能部门组成单独招生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单独招生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2. 建立单独招生改革工作机构,由学院招生办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教学系部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根据单独招生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制订相关制度和工作细则,处理招生各环节的日常工作,研究解决招生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等。
    3.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改革工作综合素质测试专家组,成员由有关专家和教学系部领导组成,负责制定单独招生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考核内容及方式。
    4. 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实行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多重监督。
    第四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科类 计划数 学费标准
1 电子商务 文史/理工 40 6000
2 电子商务 高职单招财经类 10 6000
3 市场营销 文史/理工 40 6000
4 市场营销 高职单招财经类 10 6000
5 工程造价 文史/理工 30 6000
6 工程造价 高职单招土建类 10 6000
7 机电一体化技术 文史/理工 20 6000
8 机电一体化技术 高职单招制造类 20 6000
9 酒店管理 文史/理工 20 6000
10 酒店管理 高职单招旅游类 20 6000
11 旅游管理 文史/理工 20 6000
12 旅游管理 高职单招旅游类 20 6000
13 人力资源管理 文史/理工 40 6000
14 电气自动化技术 文史/理工 40 6000
15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文史/理工 20 6000
16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高职单招电子信息类 20 6000
17 应用电子技术 文史/理工 20 6000
18 应用电子技术 高职单招电子信息类 20 6000
19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文史/理工 20 6000
20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高职单招农林牧渔类 20 6000
21 应用化工技术 文史/理工 20 6000
22 应用化工技术 高职单招农林牧渔类 20 6000
 
    第五条 报考条件
    1. 招生对象:已报名参加2013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普通高考、高职单考)并取得考生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具有免试资格的学生)。
    2. 未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学生,可于3月1日至3日登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栏目进行预报名,3月4日8时~17时到本人学校或户籍所在县(市、区)高招办进行现场确认,办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补报名手续,然后再进行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报名。
    3. 报考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的基本要求:五官端正、身材匀称,面、颈、手部等日常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明显内、外八字脚,无明显X型、O型腿;身高:女生155cm以上,男生168cm以上;矫正视力1.0以上,无色盲;英文基础较好;口齿清楚,无明显地方口音;无明显体味,性格开朗、有亲和力,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一定的应变能力。
    4、报考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应用化工技术专业的基本要求:无色盲色弱。
    第六条 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七条 考试内容、分数构成
    由我院独立命题并组织考试。普通高中毕业生进行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中职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的不需要参加文化考试,直接进入综合素质测试。
    1. 普通高中文、理科毕业生文化考试
    (1)考试科目:语文(文科考生)、数学(理科考生);
    (2)考试形式:笔试。
    2. 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内容: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学习的适应性。
    (2)测试形式:
         高中考生:面试;
         中职考生:技能测试。
    (3)测试方式: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若干个考评组,考评组由5位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按照实施细则制定的考评方案进行测试。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
    3. 分数构成
    (1)普通高中文、理科毕业生文化考试:语文或数学100分,综合素质测试100分,总分200分。
    (2)中职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试总分100分。
    第八条 招生程序
    1. 申请报名
    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于3月1日8时至15日23时登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栏目报名,并在3月22日、23日备齐相关材料到学校办理确认手续,确定报名考试资格。
    普通高中文、理科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为同一科类(文科或理科)的四个专业,不得跨科类填报;中职考生只能填报原中职学校就读的同类专业。
    普通高中考生需缴纳文化考试报名费105元+综合素质测试费80元,合计185元/生;中职考生综合素质测试费80元/生。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 资格确认
    学院根据报考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确认,确认合格者参加由学院组织的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资格确认地址:闽西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一楼大厅。
    高中考生于2013年3月22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号复印件及两张近期一寸彩照到学院行政楼一楼大厅进行资格确认,并缴纳报名考试费。中职考生2013年3月23日下午(14:00~17:00)资格确认。
    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可委托他人代其确认。除按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和交纳费用外,还须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考生委托书。委托书由考生在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下方由考生本人书写,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须现场出示。
    如中学统一组织报名,可由学校派老师统一办理确认手续。除按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和交纳费用外,还须提供学校介绍信、教师身份证明、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和考生委托书,委托书由考生在其身份证复印件正面下方由考生本人书写。
    3. 文化考试范围及时间、地点
    (1)考试范围
    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考试按照《2013年福建省高考考试说明》的要求命题。
    (2)文化考试的时间、地点
    文化考试时间:2013年3月23日上午。
    文化考试地点: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4. 综合素质测试
    (1)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对象
    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2)综合素质测试的内容
    普通高中考生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能力倾向、心理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特长等方面。
    中职考生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能力倾向、心理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特长和专业技能等方面。
    (3)综合素质测试时间、地点
    综合素质测试时间:
        高中生:2013年3月23日下午
        中职生:2013年3月24日上午
    综合素质测试地点: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第九条 录取
    1. 普通高中考生根据考生文化考试分数加上综合素质测试分数计算总分;中职考生根据综合素质测试的分数计算总分。
    2.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第一志愿的录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所报第一志愿未被录取,按照考生本人填报的其它志愿,参与录取未满的专业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素质测试分数高的考生。
    3. 高中考生总分低于100分不予录取;中职考生总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5. 2013年3月30日前,我院根据考生考试情况,按照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将拟录取考生信息报送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后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6. 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不得转专业或转学;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十条 学生待遇
    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除招生方式不同外,其学费、学历***以及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校的奖、助学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第十一条 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1. 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完成。
    2. 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 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改革试点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4.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第十二条、附则
    1.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3年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2. 本章程由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3. 招生联系办法
    学院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曹溪镇闽大路8号
    邮政编码:364021
    招生联系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0597—2589999
              0597—2751453
              0597—2778190(传真)
    投诉电话:0597—2756318
录取结果查询网址:http:/zs.mxdx.net/

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 历年分数 考试大纲 报名入口

历年试题New 更多
免责声明: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