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多年来实施单招,每一年都圆满完成招生计划,由此备受学生关注,虽说2017年学院单招政策还未公布,不过区别是不会太大的,下面是小编根据往年单招整理出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17单招相关问答。(具体信息以招生简章为准)

一、2017年单招报考条件与办法?
符合2017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并已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各科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均需在d(含)等以上,综合素质评价在p等(含)以上。
二、单招专业?
点击查看:2016年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单招专业
三、单招考试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共计200分,由语文、数学、英语、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物理、地理七门高中学考(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高中七门学考成绩总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素质特长计分组成,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
四、单招录取原则与办法?
1、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3、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按照高中学考(会考)语文、数学、英语、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物理、地理七门科目换算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两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各专业公布计划数按1:1确定“拟录取”名单;按招生计划的1:2确定“备录取(含顺序号)”名单;若实际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人数少于与等于招生计划数,则按实际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85%的比例(四舍五入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不递补备录考生。一位考生只能被我院“拟录取”或“备录取”到一个专业。
4、考生根据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被拟录取的考生可选择我院作为录取院校,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陆服务平台选择。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五、学院单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4—88122233 88122255
监督电话:0574—87415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