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和志愿信息,严格执行招生计划。采用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招满为止。
(二)录取考生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及学院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时间见网站通知,学院公示时间为2017年4月1日——4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学院公布的咨询电话或来校办理解决有异议的问题。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教育考试中心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三)注意事项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全国统一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7年全国统一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