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陕西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指导意见》(陕教生[2015]2号)和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生[2016]44号)精神,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采用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模式。为保证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指导下,以陕西省教育厅、省招办的有关招生政策为依据,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在以生为本的前提下选拔合格人才,促进教育的公平、公正,同时规范操作手段,严肃政策、严密程序、严格管理,做好招生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实行学院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
(二)对申请入学考生进行相应的考核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和个人素养。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
(三)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
三、组织保证
(一)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省教育厅、省招办的指导和监督。
(二)学院主动邀请市招办对考试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自觉配合市督察员开展工作。
(三)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学院招生章程和实施办法,决定招生考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单独考试招生各环节的工作。
(四)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生考试的各环节工作,对招生过程实施监督检查。
(五)学院教务处是考试工作组织实施机构,负责试卷保密、监考人员选派、考试组织、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试题命制、面试评分标准制定、成绩汇总等工作。
(六)学院招生就业处是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负责招生宣传、考生报名、志愿填报、成绩公布、录取方案制定、预录取结果公示、报到注册、录取手续办理等工作。
四、招生对象
凡已报名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已报名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且符合资格要求的考生,均可申请参加学院单独考试招生。
五、招生计划
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学院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审核下达。
六、报考环节及时间
(一)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 2017年 3月 1日 8:30至3月6日17:00,登录省招办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sneac.edu.cn)向学院提出入学申请。
(二)考试确认。凡向我院提出申请的考生于 2017年 3月 8日8:00至3月15日18:00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w.scy.cn)进入分类考试招生报名管理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均为高考报名号)按照系统提示完成信息完善、填报专业志愿、缴费等环节,并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学院于 2017年 3月 18日 开展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 3月 18日上午 8:30—11:30统一进行文化素质笔试, 3月 18日下午 、19日全天分组进行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面试。
考生持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四)成绩公布。学院于 2017年 3月 30日前 公布成绩,请考生关注学院招生信息网信息公告,并及时登录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管理系统查询。
(五)预录取。学院于 2017年 4月 6日前 将预录取名单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六)报到注册。预录取的考生于 2017年 4月 10日 、11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直接到学院进行报到注册、现场确认。预录取考生于4月6日后从学院招生信息网上查询报到须知和报到流程。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七、考试
考试工作在省、市考试管理中心指导与监督下,由学院自主命题组织考试。
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三校生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每科100分,总分3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考试内容:高考学生考试内容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2017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三校生考试内容不超出现行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大纲。
(二)面试: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200分,主要考查学生的人文素质、职业兴趣和个性思维等综合素质;对三校生入学申请者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总分200分,主要考查学生的人文素质、实践能力和职业能力水平。
(三)计分办法:笔试与面试成绩相加得分为考生总分。
八、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省招办的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按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一)根据招生计划总数、考试成绩和报考人数,普通高中生和“三校生”按报名人数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进行录取。
(二)学院根据测试成绩总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三)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职业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
(四)招生总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报考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
九、体检要求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
十、违规处理
对于在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办,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一、相关事宜
(一)根据陕西省关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有关精神,已被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且报到注册的考生,不能参加陕西省2017年高考或单招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陕西省2017年普通高考或单招高考,不影响其他学校录取。
(二)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专业,也不能转入其它学校。
(三)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与通过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待遇完全相同。
(四)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二、联系方式
办学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1号
邮政编码:712000
学院网址:http://www.scy.cn
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w.scy.cn
招生咨询电话:029-3373200033732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