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待批稿,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批复稿为准)
一、学院简介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2年,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清远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综合性公办高等院校。学院坐落在有“珠江三角洲后花园”之称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宜居城市——清远市。清远市毗邻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广清高速、京珠高速、广乐高速、京广高铁、京广铁路纵贯南北,学院位于清远市中心城区,距广州市中心仅60公里,交通便捷。
学院校园面积2600多亩,建成面积逾1000亩,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其中新落成的图书馆面积逾3.3万平方米。拥有包括7个中央、省财政支持实训基地在内的较为完善的校内教学设施。学院设有护理学院、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外语与经贸学院、信息技术与创意设计学院、旅游家政与艺术学院、食品药品学院(农业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7个二级学院。学院面向全国9个省招生,现有高职在校生12600多人,成人教育学生5500多人。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的由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双师型”教师和外聘教师组成的教学团队。现有专任教师578人,聘请校外兼职教师257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120多人。
学院遵循“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创新谋发展,以特色铸品牌”的办学理念,坚持立德树人,工学结合,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技能人才。先后被授予“广东省文明单位”、“广东省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广东省高校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学校”等荣誉称号。2005年5月,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视察我院时对学院工作予以肯定,并为学院题词:“兴教育才,科学发展,清远宏图,蟠龙腾飞。把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成全国一流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学院通过了教育部组织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3年11月,学院被确定为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学院注重加强内涵建设,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重点专业及重点专业群为龙头,建立互利双赢的校企合作机制,在实训基地共建、双师素质教学团队建设、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改革与建设、推进“双证书”教育、开展“订单式”培养与毕业生就业等方面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取得明显成效。学院于2012年被广东省教育厅批准为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15年再被教育部批准为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以现代学徒制为了引领,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学院现有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省高职教育重点专业建设项目6个,省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建设课程10门,省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4个,省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近三年市级以上和各类横向项目共计约60个,获得发明专利(含实用新型)技术16项。学院不断完善实训条件建设,教学实验仪器设备总值近亿元。学院重视质量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学生在参加全国和全省各类技能比赛中屡屡获奖,展现了学院丰硕的教学成果。学院自主研发的“网络化、规范化省校两级高职人才培养质量管理平台创新与实践”项目荣获2014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成果所建设的校级平台已推广到全国300多所高职院校使用。
学院建立全程化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体系,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不断提高。2016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96.26%,总体就业率为99.18%,高于全省大专院校平均水平。学院主动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潮中,不断提高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高校应有的作用。学院高度重视安全管理,构建安全、稳定、和谐的育人环境。学院确立了“三步走”的发展战略目标,争取实现“三年大突破,五年大提升,十年大跨越”。
蟠龙山下,北江之滨,优美的校园环境,完善的办学条件,成就“蟠龙宝地,学子家园”。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热忱欢迎您的到来!
自主招生是我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收高中和中职应、往届毕业生,到高等职业院校相应专业就读,接受高等教育,并取得相应专业专科毕业证书及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由高职院校组织命题、考试、评卷、面试,选拔录取到相应专业进行培养。经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批准,我院2017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只需要通过我院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技能考试,不需要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被我院录取后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在学籍、学费、住宿、管理、文凭等方面完全相同。
二、招生计划
(一)普通试点专业(面向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专业名称 | 招生对象 | 学制 | 招生计划(人) | 学费 (元/年) |
建筑材料工程技术 |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60 | 641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60 | 6410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60 | 6410 |
医学美容技术 |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50 | 6410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60 | 5250 |
旅游管理 |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60 | 5250 |
家政服务与管理 |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100 | 5250 |
小计 | 450 |
注:1.住宿费1000元/年;
2.每名考生只能选择填报1个专业志愿,正式录取后,不得转学或转专业,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思考,慎重选报;
3.由于用人单位要求,请女生身高153厘米以下、男生身高168厘米以下或转氨酶异常考生慎重报考医学美容技术专业。由于用人单位要求,转氨酶异常考生慎重报考家政服务与管理、旅游管理专业。
(二)普通试点专业(面向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专业名称 | 招生对象 | 学制 | 招生计划(人) | 学费(元/年) |
学前教育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2年 | 60 | 6410 |
旅游管理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2年 | 30 | 5250 |
小计 | 90 |
注:1.住宿费1000元/年;
2.由于用人单位要求,转氨酶异常考生慎重报考旅游管理专业;
3.每名考生只能选择填报1个专业志愿,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思考,慎重选报。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2017年高考考生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门学科成绩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有一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文科类、艺术类文科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理科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
(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2017年高考考生号的应、往届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下同)毕业生。
2.中职阶段取得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四、面向中职生招生所对应中职专业、技能证书及证书要求
高职专业 | 对应中职专业 |
旅游管理 | 旅游服务与管理、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导游服务、景区服务与管理、旅游外语(旅游英语/旅游日语)、酒店服务与管理、旅游与酒店管理、旅行社经营管理、旅游艺术、旅游航空服务、康体旅游、休闲服务与管理、酒店服务与管理、会展服务与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商务英语、应用英语、工商行政管理事务、物流服务与管理、公共营养、工艺美术、美发与形象设计、美容美体、工商管理、文秘、电子商务、计算机、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会计、会计电算化等旅游、酒店、商贸、外语类专业 |
学前教育 | 学前教育 |
说明:中职阶段就读的专业应与我院招生专业直接相关。
(二)报考专业所要求对应相关技能证书要求
专业名称 | 技能证书(或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要求 | |
对应技能证书(只需以下证书中的一种) | 等级及发证机关 | |
旅游管理 | 前厅服务员、餐饮服务员、客房服务员、导游员、酒店职业英语、调酒师、茶艺师、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收银员、秘书(涉外)职业资格证、涉外秘书、秘书、文秘、商务秘书、电子商务员、电子商务师、公关员、会展管理员、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模块操作员、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会计软件应用模块会计电算化员、营销员、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类证书、商品营业员、公共营养师、美容师、美发师 | 省级以上人社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
调酒师 | 国务院国资委商业技能鉴定中心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 |
会计证 | 财政部主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 |
导游证 | 省级以上旅游部门主考(或授权)的技能等级证书 | |
教育基础综合证书、旅游证书、会计证书 | 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 |
学前教育 | 育婴师、保育员 | 省级以上人社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
音乐综合证书、教育基础综合证书 | 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
五、自主招生报考办法及时间
(一)获取高考考生号:未获取高考考生号的考生可在所就读的学校(高考报名点)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非高考报名点的中职学校应届生及其他往届生可到户籍所在地市或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办理。高考补报名及确认报名时间为2月15—20日(具体请咨询当地教育局招生办)。
(二)每名考生只能填报1个专业志愿。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月15—22日,考生凭2017年高考考生号进入我院招生信息网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直接递交手写报名表形式)。具体报考程序如下:
1.网上预报名:用ie浏览器打开我院网站主页www.qypt.com.cn,进入“招生就业”版块,登录招生信息网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在网上输入个人报名申请资料,如实、清晰、完整地填写报名表中各项内容,并上传免冠彩色数码照片(大一寸免冠证件照片,小于100k)(最好用高考报名系统下载的相片),信息不完整、不规范视作报名不成功。
2.提交报考资料:考生网上成功报名后,需将报考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上交给所在高中或中职学校审核(往届生可直接将报考资料原件和复印件送抵我院招生办现场审核)。报考资料清单如下:
(1)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资料清单
①2017年自主招生报考资格审查表(高中生)(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下载,毕业学校根据审查表各项要求对报考资料进行审查);
②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外省户籍考生的有关证明材料(外省户籍考生才需要提供);
③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网上填完表后方可网上打印,并且考生个人手写签名确认和所在学校盖章签署意见);
④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在同一页a4纸上,身份证在面试时验核原件);
⑤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复在同一页a4纸上);
⑥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或报名回执复印件;
⑦考生须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复印件。
(2)应届中职毕业生报考资料清单
①2017年自主招生报考资格审查表(中职生)(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毕业学校根据审查表各项要求对报考资料进行审查及盖章);
②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外省户籍考生的有关证明材料(外省户籍考生才需要提供);
③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表(网上填完表后方可网上打印,并且考生个人手写签名确认和中职学校盖章签署意见,打印后所有信息不得修改);
④符合要求的中级技能证书复印件(公章页、证书号码页、成绩页);
⑤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在同一页a4纸上,身份证在笔试当天验证原件);
⑥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复在同一页a4纸上);
⑦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或报名回执复印件;
⑧符合免试或免技能证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有关文件的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中职学校公章,在笔试当天验核原件)。
(3)往届毕业生报考资料清单
①往届中职毕业生需要提交毕业证复印件,复印件毋须学校盖章,其它要求请参照应届中职毕业生;
②往届高中毕业生需要提交高中毕业证复印件,复印件毋须学校盖章,其它要求请参照应届高中毕业生。
3. 提交材料要求
(1)应届考生所在学校均须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在相关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审核员签名并盖学校公章确认(无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和报名表上无考生签名、盖章确认的材料视为无效)。
(2)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上述顺序装订好。报名材料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我院招生办公室,报名材料原则上由考生所在学校统一寄送。考生须确保报名材料能在报名截止日前送抵我校,凡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没有送抵的,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纸质报名材料严格按照要求一次性缴齐,不接受补缴。
(3)报考资料必须在2月25日17:00前送抵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邮寄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收,电话:0763-3936666,建议通过顺丰快递“快递公司上门收件电话95338”或中国邮政ems快递“快递公司上门收件电话11183”寄送,建议同一学校或班级的报名材料可一起快递寄送)。
(三)报考资格复核及体检要求
我院招办对报考资料进行复审,审核结果考生可进入报名系统查询。考生必须在3月4日考试时携带所有原件到我院,进行报考资料原件审核,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资料,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录取。
考生必须在2月底前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应届生所在学校须在地级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下,到就近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高考体检。社会青年、往届生可到高考报名点领取体检卡后根据要求到有资质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体检。没有高考体检结果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请于3月24日前将高考体检卡复印件报送我院招生办。高考体检卡复印件必须由所在学校审核后,在相关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确认)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颁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四)打印准考证
3月2日考生可凭身份证号码与姓名在我院招生网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上自行查询。审核通过并已交纳考试费的考生于3月3-4日登录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时间安排及说明(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一)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考生
1. 3月4日下午报考机电一体化技术和汽车维修与检测技术专业的考生,根据预约时间和考点到我院参加网上“职业适应性测试”(以下简称“网测”)(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 3月5日上午报考建筑材料工程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等五个专业的考生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1.笔试科目(详见准考证):综合文化知识(3月4日上午),专业综合理论(3月4日上午)
2. 实操科目(详见准考证):职业技能考核(3月4日下午)。
七、录取时间安排
(一)3月24日前,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拟录取名单,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二)3月29日前,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
八、录取规则
(一)执行教育部规定的“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的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二)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录取办法:非“网测”专业考生按不低于考生入学测试总分的50%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在分数线上按考生所报考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网测”专业考生在其网上职业适应性测试合格基础上,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算总分,按不低于150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在分数线上分专业按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序顺序为数学、语文、英语。
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并在我院自主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三)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院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告。
(四)学院录取程序透明、公开,录取工作在学院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
(五)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毕业两年内报考我院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考核公示后,可免试录取。获奖考生须填写“免试就读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申请表”,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及获奖文件复印件;获省赛二、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报考我院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可免考“技能证书”,但仍需参加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和学院规定的测试,按正常的录取程序进行录取。
(六)报考我院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也不得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我院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我院,也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报考我院自主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
(七) 考生均需要根据类别参加面试(“网测”)或技能考核,缺考一科或以上考生作自动放弃招生考试处理,不允录取。
九、考试科目设置与分值
2017年根据报考对象的不同,学院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报考我院普通试点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家政管理与服务、建筑材料工程技术、旅游管理、医学美容技术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形式,文化素质考试采用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成绩,满分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面试由我院自主命题,满分100分,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400分。
报考我院普通试点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和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形式,文化素质考试采用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成绩,满分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网测”方式,测试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作为录取条件和依据之一,网测成绩不计入总分。未参加网测或网测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录取到上述两个专业,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考生获得我校的招生报考资格后,须在2月28日-3月2日在广东省教育考试服务网(网址:http://gzzs.eesc.com.cn)网上预约测试考点和时间,并按预约测试考点和时间参加测试。
(二)学院对中职考生实行“文化基础考试(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学校统一组织测试。文化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文化基础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十、考试范围(详细内容请登录我院招生网查看考试大纲):
(一)报考我院的普通高中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考试内容包括语言应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
(二)中职考生文化基础考试的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文化素质考试和文化基础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采用面试或实操方式。
十一、新生注册和复查
经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缴费注册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
十二、时间安排表
时 间 | 工作内容 |
1月15日前 | 上报招生章程和招生考试方案 |
2月15日前 | 公布招生章程、考试大纲 |
2月15-20日 | 高考网上补报名及确认(到现就读学校或市县招办办理) |
2月15-22日 | 自主招生网上预报名(www.qypt.com.cn:3088) |
2月底前 | 参加高考体检 |
2月24日前 | 考生准备报名材料并由所在中学或中职学校审核 |
2月25日前 | 中学或中职学校将报名材料送交学院招生办 |
2月27日前 | 将参加网测考生名单上报省考试服务网 |
2月28日—3月2日 | 考生预约网测时间及确认考点 |
2月28日前 | 审核中学或中职学校上交的报名材料,公布合格名单 |
3月1日前 | 财务完成审核收费情况 |
3月2日 | 考生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查看报名资格审核结果 |
3月3日前 | 1.组织完成命题、组卷、印刷试卷; 2.编排理论考试试室(每试室30人); 3.在《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对口自主招生考试报名系统》中发放电子版准考证,由学生自行打印后携带参加考试 |
3月4日—3月5日 | 考试(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
3月10日 | 学校进行评卷并公布考试成绩 |
3月24日前 | 考生补交高考体检卡复印件 |
3月24日前 | 公示拟录取名单,向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上报考试结果 |
3月29日前 | 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 |
十三、考试费用及收费办法
(一)考试费用: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复函》 [粤价函〔2003〕12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03〕63号]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体育技能课程考试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05〕603号])执行,各专业考试费用如下表:
表一:普通试点专业高中毕业生报考收费标准
专业 | 科目 | 收费标准 (元/人) |
建筑材料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家政服务与管理、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医学美容技术 | 面试/网测 | 80 |
说明:考生如果没有在2月28日—3月2日预约“网测”时间及确认考点,将不能参“网测”及退费。
表二:中职毕业生报考收费标准
招生专业 | 笔试收费标准 | 技能考试收费标准 |
学前教育 | 70元/生 | 80元/生 |
旅游管理 | 70元/生 | 80元/生 |
(二)收费办法:
1.网上支付:在报名系统上根据提示直接网上支付,凭身份证在3月4日到我院收费室(西11-101室)领取收据。
2.收费截止日期:3月1日前。
3.汇款情况查询电话(财务处收费科):0763-3936966
(三)特别说明:不按上述时间及要求缴交考试费用的考生,将不能参加考试,后果自负。
十四、答考生问
(一)什么是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是指我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口专业毕业生,到高等职业院校相应专业就读,接受高等教育,并取得相应专业专科毕业证及高级以上技能等级证书。由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命题、考试、评卷、面试,选拔录取到相应专业进行培养。经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批准,2017年为我院第八年面向高中生和中职生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
(二)自主招生的考生与参加全国高考的考生有何异同?
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只需要通过我院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不需要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被我院录取后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在学籍、学费、住宿、管理、文凭等方面完全相同。
(三)学习形式如何?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四)考生了解招生信息的渠道主要有哪些?
我院招生信息网。考生报名,笔试和面试成绩、录取名单等信息均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学院招生网址:www.qypt.com.cn:3088。
十五、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监督部门: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杨老师
监督电话:0763-3936699 传真:0763-3936699
电子邮箱:qzyjjs@qypt.com.cn
十六、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 邮政编码:511510
邮寄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招生咨询电话: 0763-3936666、3936555
汇款情况咨询电话:0763-3936966 自主招生咨询q群:195881330
传真:0763-3936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