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贵州省单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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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4 14:40:29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贵州省单独招生考试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及湖南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0827

第五条学校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22号,邮政编码:410004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隶属单位:民政部和湖南省政府共建,为湖南省教育厅直属公办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考试方案及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报名条件

符合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参加全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取得资格的考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取得2017年普通高考资格、三校生取得2017年中职单报高职考试报名资格)。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在贵州省分类考试招生计划为50人,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详见第四章。

第十三条分类考试学制及学历

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学制为三年;学历证书与2017年6月全国统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学历。

第十四条报名时间及形式

1、考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报考,并于2017年3月24日到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2、报名时间:2017年3月8日9:00—3月14日17:00

3、报名资格确认时间:3月24日 

4、报名资格确认地点: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贵阳市白云大道224号)

5、报名考试费:150元/人(按照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批准的标准收取)。

第十五条考试方式、时间及地点

1、 测试分两类:

1.1、普通高中毕业生:

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 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取得高中毕业证的考生,不参加我校文化知识考试,采用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和+综合测试成绩(综合测试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具体考试形式我校将在招生网上公布,满分150分),择优录取,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均采用该种测试方法;

1.2、三校毕业生:

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知识考试及综合测试。我校将与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联合组织文化知识考试,使用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考试题目,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满分300分;综合测试由我校出题,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具体考试形式我校将在招生网上公布,满分150分。

2、考试时间:3月25日(具体考试时间请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3、考试地点: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具体考试地点请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第十六条录取

1、录取原则

分类考试录取工作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指导、监督下,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2、录取程序

(1)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考生分开划线,招生计划按两类考生报名人数所占报名总数的比例进行划分,遇到生源不足的情况,两类招生计划可以互调。根据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总分,按“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类进行录取,同等分数情况下,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满足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

(2)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有一门缺考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4月7日在我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7日-4月14日,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须与我校取得联系,按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具体要求见我校招生网。经公示无异议且办理了录取确认手续的考生,由我校于4月20日报贵州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

(4)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贵州省2017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原则上不调整录取专业。

(5)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6)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奖、贷、助措施

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学院实际,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校企合作单位设置的奖学金。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开辟了“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

第四章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一览表

学院 国标代码 专业及方向 学费 计划
社会管理学院 690303 婚庆服务与管理 3500                   50人
690201 民政管理(社会组织服务与管理) 3850
社会工作学院 690101 社会工作 3850
690202 人力资源管理 3500
医学院 620201 护理 4620
620501 康复治疗技术 4200
690301 老年服务与管理(养老机构管理方向) 3850
620502 言语听觉康复技术 4200
殡仪 学院 690305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 3850
690305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陵园设计与管理) 3850
软件 学院 610205 软件技术(企业信息化管理方向) 7800
610205 软件技术(移动互联网开发方向) 7800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建设与管理方向) 7800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工程方向) 7800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云计算方向) 7800
电子信息工程方向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4600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4600
610119 物联网应用技术 4600
560309 工业机器人技术 4600
外语学院 600405 空中乘务 8000
670202 商务英语 3520
640101 旅游管理(英语方向) 4600
640101 旅游管理(韩语方向) 4600
670203 应用英语(学前英语方向) 3500
文化传播学院 660214 传播与策划 5500
660206 影视编导 7500
商学院 630302 会计 3850
630203 证券与期货 3850
630701 市场营销 3850
630801 电子商务 3850
6305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3500
630903 物流管理 3500
注:以上收费标准系2016年湖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2017年收费标准以物价局新核定的标准为准。

 

第五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九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王波   监督电话:0731-82804947;

第二十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1、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2763288  82785250(兼传真)

地址:长沙市香樟路22号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 410004             联系人:卢老师 

2、考点(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88133355     联系人:陈老师

地    址:贵阳市白云大道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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