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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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7 15:23:42

铜仁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铜仁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6]9号)《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专科)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铜仁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10665

办学层次:本科教育、专科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教育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川硐教育园区

第三条 就读地点

电子商务专业在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就读。

旅游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文秘、舞蹈专业在铜仁学院乌江农林经济学院(德江县)就读。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2017年铜仁学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

铜仁学院2017年专科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三章 报考时间、内容及方法

第五条 报名时间

2017年3月8日9:00至3月14日17:00 ,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普通中职毕业生),须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省招生考试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一所院校志愿。

第六条 考试时间及相关要求

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生的文化素质测试均于3月25日在铜仁市碧江区川硐教育园区铜仁学院举行,具体考核要求于3月7日在铜仁学院招生与就业网站查询。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学校按照要求参加考核: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普通高中毕业生携带)。

3、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各类奖项、技能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

第七条 考试内容和方法

分类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考试分两类:

1、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8门课程须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录取成绩=文化成绩+职业技能成绩,文化成绩在录取成绩中所占权重为50%。

2、应、往届普通中职毕业生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考试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各科满分100分,总分为300分)。录取成绩=文化成绩+职业技能成绩,文化成绩在录取成绩中所占权重为50%。

第八条 有特殊附加招生要求的专业

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无明显疤痕,无残疾。

第四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录取原则

1、录取成绩由文化成绩和职业技能成绩组成,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不予录取。

2、执行2017年贵州省招生主管部门对考生的加分政策。

3、在录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退役军人、有特长的考生和学生干部优先录取。

4、按照贵州省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的全省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的考试。

第十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五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十一条 学生在铜仁学院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铜仁学院发给国家承认学历且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铜仁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待遇相同。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铜仁学院严格依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三条  奖学金、助学金政策:执行国家有关“奖、助、贷、勤、减、免、补”政策,帮助贫困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6--5232273(兼传真)

联 系 人:杨艳  13595619180

邮  编:554300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铜仁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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