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名称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性质
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三、办学地点
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学院本部)
朝阳区东坝红松园北里甲1号(东校区)
丰台区花乡辛庄90号(南校区)
密云县西大桥路 7号(密云办学点)
四、办学特点
学院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是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我院践行“博学笃行,术道精诚”的校训精神,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树立先进的教育服务理念,精准定位首都核心功能战略布局,充分依托行业办学的优势,促进职业教育与行业的发展相融合,深度开展产学合作,形成校企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人才培养模式,营造“校中有企、企中有校”的良好育人环境,使教学过程理论联系实际。重点面向北京高新技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培养生产、管理、技术、服务第一线需要的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精尖技术技能人才。
五、招生办法
学院成立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组,按照上级要求和批准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自主招生分考生报名、选拔考试、择优录取、社会公示、上报审批、正式录取等阶段。选拔考试及择优录取过程为:笔试、面试、核定考生总成绩、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满为止。
六、总成绩评定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奖励加分三部分构成,总成绩满分350分。
总成绩(350分)=笔试(满分100分)+ 面试(满分200分)+ 奖励加分(满分50分)
七、录取规则
1.免试入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入学(不必参加任何考试直接录取)。
①获得北京市政府奖学金、宏志奖学金者;在高中或中职阶段取得市级或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者;
②在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区级(含)以上科技类竞赛一、二、三等个人或集体奖(名次)的考生;
③获得中级及以上技能证书者;
④高中会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均达到b及以上者(简称:bbb);
⑤退役士兵。
2.免初试(笔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笔试(其笔试成绩按90分计入总成绩)。
①高中会考成绩语、数、外三科中有一科达到b,并有两科达到c及以上者(简称:bcc);
②在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技能证书者;
③高中阶段获得校级奖学金或校级三好学生者;
④报考数字艺术系专业的考生,参加北京市专业课统测且成绩达到高职专科合格标准者。
3.奖励加分
在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区级(含)以上单位颁发的各类学科、文体等竞赛证书者,可获得奖励加分(50分)。
八、录取办法
1.录取工作由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由评审组、命题组、工作组和监察组参与,集体决定录取结果。
2.选拔录取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按照上级精神,适当照顾农村户口考生。依据考生总成绩,划定各专业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考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农村户口考生的最低分数线不得低于城市户口考生的最低分数线15分。
3.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优先录取,其他考生分专业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计划招满专业且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其二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4.各专业不设男女生比例。
5.学院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审查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今年不得再参加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高考。
九、监督机制
1.自主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透明公开。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
2.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有关单位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实际情况出具证明和提供材料。
3.加强管理,严肃纪律。要求凡从事和参与自主招生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条例,违反者追究其责任。
十、关于就业
学院设有专门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为毕业生就业提供规范、全面、优质、高效的服务。学院与社会各界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良好、稳定、广泛的联系,社会声誉较高,学生择业渠道宽广。近年来我院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9%以上,用人单位给予很高的评价。学院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长期保持在北京地区高校前列,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十一、录取结果的公布
被录取的考生将在我院网站上公布,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二、学费标准
普通专业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
十三、住宿
我院根据考生住址距上课地点远近,考虑安排考生住宿。住宿费按照各校区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每年本部900元,东区和南区650元。密云办学点所有学生均可住宿,住宿费每年1450元(男生)、900元(女生)。
十四、其它情况
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享有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一切待遇,按国家规定发放副食补贴和办理助学贷款;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奖学金、校内特殊奖学金等;为了加强在校学生自主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我校学生可在入学后申报学院科技创新项目或大学生创业项目,每个项目可获得1-3万元的经费资助。
十五、咨询电话
64353978、64374282、85305088
十六、学院网址
www.bitc.edu.cn
(学院简介、招生简章、专业视频介绍以及在线问答见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