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夏季高考报名的所有考生和参加春季高考报名的信息技术、旅游服务、学前教育、服装大类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我院单独招生相关专业。
二、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安排
1.网上报名、缴费时间:
2.打印准考证时间: 4月11日-4月15日。网址:http://www.zsc.qtc.edu.cn,进入“单独招生”栏目,点击“单独招生网上打印准考证系统”。4月15日15:00至17:00考生可持准考证来院熟悉考场位置。如没有打印条件,可在打印准考证期间(每天8:30-17:00)到我院综合实训楼903室打印,4月15日8:30-17:00在综合实训楼1楼大厅打印。
3.考试时间:
三、 专业志愿填报
考生须按照各专业要求的招生科类选报专业,不允许跨类别报考。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专业。
四、 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录取规则如下:
1.各专业根据考生成绩确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各专业以分类别计划为基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控制分数线(含)以上考生。
3.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加分及优先录取政策,考生各项加分因素必须经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考生提交加分信息后,我院将报省教育厅、教育招生考试院核查。
4.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5.色弱、色盲及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考生不能报考药品生产技术专业。
6.单独招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咨询网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7.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五、 申请免试要求
1.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进入单独招生对口专业学习。
2.报名:申请免试的考生须于4月13日前登录我院招生咨询网www.zsc.qtc,edu.cn,在“单独招生栏目”下载《山东省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生免试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可以将报名信息表传真或送至我院,其他考生须将报名信息表及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原件一并送至我院。
3.资格审核:我院对免试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咨询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录取: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院按要求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
六、 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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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专业名称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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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处 |
0532-86105300、86105200(兼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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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学院 |
制冷与空调技术(现代学徒制) |
0532-86106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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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 |
计算机应用技术(中美合作) |
0532-86105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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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与化工学院 |
药品生产技术 |
0532-861055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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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学院 |
酒店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旅游管理(中新合作办学)、会计(中爱合作办学) |
0532-86105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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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
传播与策划 |
0532-861052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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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 |
学前教育 |
0532-86101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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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 |
空中乘务、服装与服饰设计 |
0532-86105253 |
咨询时间3月27日-4月5日每天8:30至7:00,4月6日-4月10每天8:30至20:30。
考试期间如需在院内住宿请联系我院国际公寓,住宿联系电话:0532-86106039,189532360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