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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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30 14:33:18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17年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章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通过单独招生工作,积极探索高职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选拔适合接受高职教育、适合高职专业学习和具有创新精神、专业潜质的考生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突出高职教育特色,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组织保障

(一)学校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明确责任,确定目标。

(二)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建立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保证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三)选派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高、办事讲原则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四)加强对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违纪事件发生。

三、报考条件及体检

(一)报考条件

已经参加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夏季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我校单独招生。普通高中考生及艺、体类考生可报考文、理类专业,职业高中及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的报名应符合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专业类别为:医药类、护理类)。

(二)体检

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统一进行体检,录取后学校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医学类各专业不能录取。

四、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单独招生总计划为700人。

招生专业名称 夏季高考 春季高考 对口高职 合计 学费 学制
文史 理工
中医学 80 40 30(医药类) 150 夏季高考各专业每生每年5400元,春季高考各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
中药学 60 40   100
护理 80 40 30(护理类) 150
针灸推拿 60 40   100
健康管理 10 10   20
中医养生保健 10 10   20
中医骨伤 10 10   20
药品经营与管理 10 10   20
药品生产技术 10 10   20
康复治疗技术 10 10   20
医学美容技术 10 10   20
医学营养 10 10   20
医学检验技术 10 10   20
药学 0 20   20
合计 370 270 60 700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缴费

(一)报名及缴费时间

2017年4月6日-10日(每天8:00-20:00)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方式

2017年单独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为: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

(三)报名考试费150元(按照鲁价费函〔2016〕95 号文件规定标准),于报名后网上支付缴纳。

六、现场信息确认及领取准考证

(一)考生必须于4月14日13时-17时前到我校进行信息确认,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交验身份证原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后领取准考证。确认时提供的相应材料与考生本人不符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二)凡在现场确认信息截止时间前未到现场交验上述材料者,视为考生放弃考试资格。

七、考试办法及安排

(一)考试科目及形式

1、夏季高考报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文化考试、基本技能测试(总分300分,总时长120分钟)

(1)文化考试:数学、外语。考试形式为笔试,分值为:数学100分、外语100分。

(2)基本技能测试:语文+综合素能,考试形式为笔试,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养及专业培养潜质。

2、春季高考报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专业考试、专业技能测试(总分300分,总时长120分钟)

春季高考中医学专业报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

(1)专业考试:中医学基础、方剂学。考试形式为笔试,分值为:中医学基础100分、方剂学100分。

(2)专业技能测试:中药,考试形式为笔试,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养及专业基本技能。

春季高考护理专业报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

(1)专业考试:内科护理、外科护理。考试形式为笔试,分值为:内科护理100分、外科护理100分。

(2)专业技能测试:基础护理,考试形式为笔试,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养及专业基本技能。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

2017年4月15日9:30-11:30综合考试(笔试)

2.考试地点: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滨海东路508号)。

八、考生成绩确定

(一)考生考试成绩均以原始分呈现,计入录取总分。

(二)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经向我校申请,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进入我校对应专业(专科)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试点院校。(注:免试考生也需统一报名及交费,费用到校后退还)。

九、命题、考试组织与评卷

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一)命题

1.命题基本要求:命题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试题应尽量体现由易到难,以中等难度试题为主的原则。为体现选拔性考试的特点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招生情况,试题内容要有一定的覆盖面,试题难度系数、试题长度和试题分量适当。

2.学校委托第三方全权负责命题、印刷、装袋密封等相关工作。

3.保密工作:学校教务处、安全保卫处组织人员于考试前一天到指定印刷地点交接密封好的试卷,试卷拿到后交至学校保密室封存,保密室钥匙由教务处、安全保卫处、学校办公室三方保管。

(二)考试

1.成立由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监察审计处、安全保卫处等部门组成的考务小组。

2.考务工作按国家级考试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于出现的舞弊现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评卷

考试结束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评卷工作,评卷人员、复查人员、分数复核人员均应签字负责,以保证评卷工作的公平、公正性。

十、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夏季高考相同分数下优先考虑语文成绩高的考生;春季高考相同分数下优先考虑技能操作分数高的考生。

(二)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提出预录名单,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学校**会批准。

(三)公示预录名单:4月17日--4月22日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预录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结束后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审核通过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四)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2017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十一、工作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4月6日至4月10日 考生报名及缴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只能报一所院校)
4月14日13时-17时 考生到校确认、领取准考证、看考场
4月15日至4月17日 考试、阅卷、统分
4月17日至4月22日 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网上公示
4月22日后 向省考试院上报录取考生名单,办理录取手续

十二、考生待遇

根据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计划是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一部分,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大专毕业证书。

十三、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滨海东路508号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535-5136797  5136796  5136919

18753505333 18753505666 18753505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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