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教育部同意在江苏、浙江、湖南、广东等4省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进行独自招生试点。我省从2010年开端在示范性高级职业院校进行独自招生变革试点的,触及4所高职院校,生源限于河南省内。2013年扩至39所。试点院校规模为国家示范性高级职业院校(含骨干校)、省级示范性高级职业院校(含骨干校)和有些招生办理标准且具有办学特征的高职院校,校园自愿请求,省教育厅审阅后报教育部同意。
是国家授权高职院校独立安排考试选取的一种方法,有必要于高考前完结选取。按教育部规则,考生参与独自招生考试,若被正式选取,无需参与全国一致高考,未被选取的可持续参与全国一致高考。学生入校后与统招的学生待遇一样。例如: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小语种)、盲聋哑残疾考生和工作师资提早独自招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