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佳木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拟定)

浏览
2017-11-15 08:25:39

1、高等学校全称:佳木斯职业学院

2、学校代码(国际码):14178(单招代码):8017

3、办学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4、邮政编码:154004

5、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6、办学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高职

7、考试科目

考试工作在黑龙江省教育厅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考试由公共文化课和技能考试两部分组成;公共文化课考试科目:语文,满分100分,数学,满分100分,英语,满分100分,技能考试科目:计算机应用基础(上机操作),满分200分。

拟报考空中乘务、高速铁路空运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到校参加面试,面试标准及时间请在官网或微信公众号中查询。

8、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拟招生人数

学制

学费/年

1

数控技术

560103

30

3

5500

2

机电一体化技术

560301

30

3

5500

3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560102

30

3

5500

4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60702

60

3

5500

5

汽车营销与服务

630702

40

3

5500

6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560110

30

3

5500

7

船舶工程技术

560501

30

3

6000

8

市场营销

630701

40

3

4800

9

物流管理

630903

30

3

4800

10

会计

630302

40

3

4800

11

空中乘务

600405

20

3

9000

12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600112

40

3

6000

13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600302

30

3

6000

14

计算机应用技术

610201

30

3

4800

15

物联网应用技术

610119

20

3

5500

16

电子商务

630801

20

3

4800

17

环境艺术设计

650111

20

3

6500

18

建筑工程技术

540301

20

3

5500

19

工程造价

540502

20

3

5500

2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540102

20

3

5500

21

歌舞表演

650203

40

3

5000

22

服装设计与工艺

580410

20

3

5000

23

工艺美术品设计

650119

20

3

5000

注: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学费以省有关部分批复为准

9、录取政策

(1)录取程序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领导下,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招委会审核、批准.。经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审批后办理录取手续。

(2)录取时间

2018年4月,届时录取学生名单在将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3)录取原则

按招生计划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的考生按数学、语文、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成绩依次排序。

(4)对录取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考生的健康状况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5)男女比例:各专业录取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6)我校对单科成绩不作要求。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1]6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精神,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黑龙江省2018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新生报到后不再调整专业。未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黑龙江省2018年普通高考。

10、学历证书

学生完成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后由佳木斯职业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待遇。

11、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400-1858-456 0454- 8550456

(2)联系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光复路786号

(3)电子邮箱:jzyzsblq@163.com

(4)学院网址:www.jmszy.org.cn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进行制定。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 历年分数 考试大纲 报名入口

历年试题New 更多
免责声明: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