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政法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黑龙江省首批成立的高职院校之一。其前身为黑龙江省司法警官学校,曾先后被评为省级重点学校、部级重点学校和国家级重点学校,被司法部授予集体一等功。学院是全国教育管理创新示范院校,是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培训基地,是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基地,被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标兵。学院是黑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培训中心,黑龙江省共青团干部培训中心。 2009年被司法部列为全国司法行政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东北地区(包括内蒙古)唯一一所试点院校。学院于2012年当选了黑龙江省高职高专教育法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奠定了学院在全省法律类高等职业教育领域的龙头地位,为进一步推进学院法律类专业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搭建了新的平台。
学院的人才培养方向主要是为司法行政系统培养人民警察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同时也为社会培养经济管理、计算机应用等其他高等职业人才。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毕业生面向全国就业。
学院的办学指导思想是:稳步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大力发展在职继续教育,突出警官学院办学特色,提高警官学院办学水平;办学特色是:从严治警、从严治校,强化养成教育、强化素质教育;发展定位是:立足系统,服务社会;立足龙江,面向全国;特色立校、从严治校、人才强校、质量兴校;依托行业、服务行业、融入行业、引领行业;发展方向是:加强预备警察培养基地建设、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基地建设。
学院地处高校云集的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占地面积16.5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14万平方米。交通便利,教学区、生活区、实验实训区布局科学合理,办学条件优越;现代化的体育场馆为教学和娱乐提供了良好的空间。夏季校园内绿树成荫,花团锦簇,学生学习生活环境优美。
学院拥有综合配套的教学楼、实验实训楼、学生宿舍、办公楼共12座,有学术报告厅、教学录播系统、图书馆、室内体育馆、游泳馆、警体训练馆、实弹射击训练馆,还拥有刑侦实验室、财会模拟实验室、计算机网络专业综合实训室、计算机组装与维护实训室、计算机应用技术实训室、办公自动化实训室、软件技术实训室、电工电子实验室、模拟法庭等现代化的教学基础设施。学院紧密结合专业实际,设有41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和162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包括全省25个监狱、15个劳教所,以及多家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和哈尔滨工业大学软件工程公司、安博教育集团昆山基地等。学院设有黑龙江省内规模较大的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74人,其中高级职称的教师68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教师67人,“双师”素质教师91人,校外行业、企业兼职教师131人,具有一支适应高等职业教育需要,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双过硬”,年龄结构、学历结构、专业结构和职称结构比较合理的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目前学院设有4系与3个教学部,同时与黑龙江省军区联合办学,设人民武装学院。学院现有16个高职专业,其中有5个省级重点专业,监狱管理、法律事务2个中央财政支持重点专业建设项目已于去年底顺利通过检查验收,重点专业已基本实现全覆盖。
学院始终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相结合,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打造培养学生高素质、多技能的人才培养模式。学院始终重视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强化学生养成教育,突出学生警务化管理特色,重视学生擒拿格斗的教学与训练。
学院拥有集餐饮、超市、游泳、洗澡、理发、照相、洗衣、IC电话、书店、储蓄、卫生医疗救助等配套的学习生活综合服务体系,有一支责任心强、素质高的后勤服务队伍,能够为学生学习、生活提供优质高效地后勤服务。
学院为有志升入大学本科层次继续学习和深造的专科学生提供了十分便利的条件。学院注重高职专科教育与本科教育的衔接工作,每年按省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报考比例推荐应届毕业生参加专升本考试。学院是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的首批高职高专院校“专本衔接”考试的试点院校。
学院以培养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为主,经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学院毕业生具有参加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职位考试资格,学院毕业生通过考试者将被录用到监狱、劳教所人民警察岗位以及市地司法局及所属单位工作。
学院在哈尔滨、北京、重庆、深圳、广州、大连等地建立了毕业生就业基地,每年负责安置一定比例的毕业生就业。
近年来学院建立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导师制,对学生进行个性化培养,帮助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设计,引导学生就业实践,提供就业服务,提高了学生的就业质量。每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均达到80 %以上。师生之间一对一的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导师制的实施,塑造了省内高职院校独一无二的个性化培养和就业指导模式。
学院建校以来,共为省内外政法系统和社会其他行业培养和输送各类人才1万余名,很多毕业生现已成为省内外基层政法单位和社会其他企事业单位的业务骨干,部分毕业生已经走上了领导岗位。
学院被省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设立“哈尔滨市人才开发交流中心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站”,进行人事代理,并共同负责为安排在哈尔滨市的外地毕业生办理哈尔滨市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