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为指导思想,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大力发展高职教育的氛围,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本着“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为学校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前置的人才。
二、笔试和面试领导小组:
成立由学校领导任组长,主管教学领导和教务处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系部为成员的学校单招考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组织笔试出题、试卷印制保密、编排考场、组织考试、阅卷、评分和汇总成绩;负责制定面试标准及流程,组织面试、技能测试、汇总面试成绩、复核成绩等。
三、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汉语文)
四、考试方式:笔试、面试
五、考试时间:1月11下午-12日全天
六、考试地点: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本部。
七、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表:
|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 1月11日 | 下午14:00-16:10 | 语文 |
| 下午16:30-18:00 | 数学 | |
| 1月12日 | 上午8:00-9:30 | 英语 |
| 上午10:00—下午 | 面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