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考试目的
本次考试是面向全省报考我校2019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音乐教育专业(中职起点)考生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二、考试内容
声乐演唱、器乐演奏、少数民族艺术特色表演(三选一)。
1.声乐演唱:自备歌曲两首(中外作品均可),考试现场抽一首歌曲背谱演唱,时间不超过5分钟,钢琴伴奏谱例自备,不予采取任何伴奏带形式。声乐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加试器乐。
2.器乐演奏:自备乐曲两首(中外作品均可),考试现场抽一首背谱演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器乐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加试声乐。
3.少数民族艺术特色表演:现场表演少数民族艺术特色的歌曲或乐器,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三、考试评分:
百分制记分
四、考生须知
1.现场表演
2.所有作品背谱完成
3.伴奏谱例自备
4.除钢琴外,其余乐器自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