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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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3 14:54:30

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2019 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按照国务院和教育部高职院校扩招工作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12 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9 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6 号)和《2019 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黑招委办〔2019〕4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信息

学院全称: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448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西圣林街 333 号

第二条 办学层次

学 制: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制三年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毕业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三条 组织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教育部及省教育厅要求,更好地开展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学院成立由书记、主管院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全面开展。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具体组织与实施。

第四条 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在我省报名1.遵守*******宪法和法律。

2. 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 具有我省户籍,符合我省高考基本报名条件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往届毕业生,以及具有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均可以报考。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 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高等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2.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 已经参加 2019 年全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

第五条 报名工作程序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身体检查等工作环节。考生如不按时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现场确认等环节步骤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生报名时免交报名费。已经报名参加 2019 年全省普通

高考、中职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不用再重新报名,直接按照本章程第七条“志愿填报”相关要求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一)网上报名

1. 考生网上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9 年 5 月 27 日至 5 月 31 日。

第二阶段:2019 年 6 月 11 日至 7 月 5 日。

2. 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后,进入网报中心,点击“2019 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计划考生报名入口”,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设置网上报名密码,并妥善保管密码。考生网上报名时须认真阅读考生网上报名必读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确认同意后方能进行网上报名。

3.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修改及查询本人信息。

(二)现场确认

考生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考生户籍


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从 2019 年 7 月 15 日 9:00 开始,到 2019 年 7 月 19 日下午 17:00 截止。现场确认包括:资格审查、现场信息采集、信息确认等基本步骤。

(三)身体检查

体检时间:2019 年 7 月 22 日-26 日。具体要求按照《关于做好 2019 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黑教联〔2019〕17 号)规定执行。考生应携带《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到当地招考办指定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接受身体检查。考生须于 8 月 2 日前,将体检表交到当地招考办,存入考生个人报名档案袋。

第六条 招生计划

以省教育厅批复为准。

第七条 志愿填报

2019 年 8 月 21 日—23 日,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

址:www.lzk.hl.cn),正式填报高职扩招志愿。未被我省 2019 年普通高考、中职对口升学录取且有升学意愿的考生,可在上述时间内填报高职扩招专项志愿。

第八条 测试形式和内容

考核方式:综合测试或结构化面谈。

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采取现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分列计划、分别考核、分别依据测试成绩录取;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学校间联合测试,相互承认成绩。

第九条 评价方式及录取规则

1. 录取规则: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考院领导下进行。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接受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申请入学。若我院第一阶段录取未完成计划,第一录取阶段未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可以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经我院考核(审核)通过后,由我院向省教育厅及省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布。


2. 专业志愿调剂:参加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均按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录取。

3. 语种要求:考生报考时无外语语种限制,入校后按英语、俄语、日语安排教学。

第十条 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1. 学院认真做好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自我监督意识,认真履行自我监督义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录取过程的监督。

2. 考生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申诉,学院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予以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453-6575177 监督举报信箱:szxyjw@163.com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

1. 学费: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2019 年所有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专业学费均为 6000 元/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考生奖助学金等政策学院将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 宿费:标准六人间,800 元/人/年。

3. 退费标准:按黑教联〔2017〕1 号文件执行。

第十二条 通讯地址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西圣林街 333 号邮 编:157011

学院网址:http://www.hljszy.org.cn

联系电话:0453—6575181、6575182、6575183

电子邮箱:hljsyzyxy@163.com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悖,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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