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
(一)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生考试后成绩总体情况分类别划定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及总成绩的合格线。
(二)在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及总成绩均上线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类别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成绩总分相同,则按照填报专业依次比较考生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四)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官方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我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考生中择优补充录取。
(六)我校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得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则可参加六月份的普通高校或对口高职招生统一考试,不影响其正常录取。
二、免试
(一)免试录取条件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二)免试录取申请办法
考生向我校提出免试申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有《四川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免试申请表》、获奖证书、技能资格证书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学院组织复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对口类专业。经学校认定后,按拟免试录取名单公示7天,随学校全部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在办完免试手续并正式录取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