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语文》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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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04 14:41:09
一、考试性质
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是以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三校生、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为招收对象的选拔性考试。学院将根据考生成绩,按照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美、劳、心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考试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及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二、考试范围
根据《语文考试大纲》所规定的教学内容和要求,以高中阶段课程改革国家规划语文新教材为主要的命题范围,考查学生的语文应用能力和语文素养。
三、考试内容要求
(一) 语文基础知识
1、语音。
1)掌握汉字的正确读音及拼写规则。
2)能辨析常见的多音字、形似字和其他易误读字的读音。
2、汉字。
1)书写工整规范。
2)区别和掌握常用汉字的形、音、义,不写错别字,能辨析错别字。
3、词语。
1)正确理解和运用常用词语(包括成语)。
2)能辨析运用常见的多义词、同义词、反义词。
3)能辨析常用词的感情色彩。
4、句子。
1)掌握常见单句和复句的基本结构,正确使用常用复句(并列、递进、选择、承接、转折、因果、假设、条件等)的关联词语。
2)能辨析常见病句。
5、修辞。
1)掌握常用的修辞方法:比喻、比拟、借代、夸张、对偶、排比、反问、设问。
2)注意词语锤炼和句式的选用和变换。
6、标点。
正确使用标点符号:顿号、逗号、分号、问号、引号、省略号、破折号、书号、连接号等。
7、文学常识。
了解文学史常识,识记文学体裁常识。默写国家规划教材要求背诵的名句名篇。
(二) 阅读
1、现代文阅读。
1)正确理解重要词语、句子在具体语言环境中的含义和作用。
2)能整体把握文段的内容及作者的思想感情。
3)能理清文章的写作思路,概括文章的中心意思,划分文章的结构层次,摘取文章的要点。
4)能准确区分文体,理解记叙、描写、抒情、议论、说明等表达方式在文章中的作用。
5)能掌握记叙的要素、记叙方法、描写方法。掌握议论文的三要素,论证方式及常用论证方法。掌握说明文的说明顺序、说明方法和被说明事物的特征。
2、文言文阅读。
1)了解常见的文言实词的含义和常见的文言虚词的用法,以及与现代汉语不同的文言句式。
2)正确理解文章思想内容,能结合教材中的古代诗文了解相关的文化常识。
3)阅读浅易的文言文,能正确翻译文言句子。
(三)写作
1、应用文。
掌握常见应用文体的基本格式,能掌握写便条、单据、启事、书信、通知、计划、总结、说明书、记录、求职信、应聘书等等常用应用文的写法。能辨析文体格式的错误。
2、大作文。
1)能根据题目要求灵活运用叙述、描写、抒情、议论和说明等表达方式进行写作。
2)作文符合写作的一般要求:
切合题意,中心明确。
思想健康,感情真挚。
内容充实,选材得当。
层次清楚,结构完整。
文辞优美,语言通顺。
书写规范,标点正确。
符合文体要求。
四、考试能力要求
要求测试考生的识记、理解、综合分析、表达应用和鉴赏评价五种能力,这五种能力表现为五个层次:
(一)识记
指识别和记忆,是语文能力最基本的层级。需要识记的主要内容有:字音、汉字、词语、句子语言表达和文学常识等。
(二)理解
指领会并能作简单的解释,是在识记基础上高一级的能力层级。主要考查正确领会词句在具体语境中的含义,把握关键语句在文段中的作用的能力。
(三) 综合分析
指分解剖析和归纳整理,是在理解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的能力层级。主要考查从整体把握文段内容,概括文章中心,分析文章结构,把握作者写作思路,归纳要点,对文中的主要信息材料进行辨别、筛选、摘要和分类等能力。
(四) 表达应用
指对语文知识和能力的运用,是以识记、理解和综合分析为基础,在表达方面发展了的能力层级。
(五) 鉴赏评价
指对阅读材料的鉴别、赏析和评说,是以识记、理解和综合分析为基础,在阅读方面发展了的能力层级。主要考查初步鉴赏文章的思想内容和语言表达技巧,分析概括作者在文中的观点、态度的能力。实际测试中这五种能力有时是相互联系的,高层次的测试水平常常包含了低层次测试水平的要求。在考试中五个能力层级均有难易不同的考查。
五、考试形式
考试为闭卷笔试,考试限定用时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
六、试卷结构
(一)考试能力分布
识记约10%
理解约25%
综合分析约15%
表达应用约45%
鉴赏评价约5%
(二) 知识内容分布
基础知识约20%
阅读约40%
写作约40% 
(三)题型分布
客观题约25% 
主观题(含作文)约75%
(四)试题难度分布
容易题约40%
较容易题约30%
较难题约20%
难题约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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