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3732
三、学院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
四、办学层次:专科
五、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六、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
七、学历证书:毕业证书的发放按教育部文件的规定执行,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
八、院校性质: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学校。
九、招生条件:按照黑教联颁布的[2020]34号文件《黑龙江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执行。凡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素质好,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具有我省户籍,符合我省高考基本报名条件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往届毕业生,以及具有同等学历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均可以报考。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9日--10月23日;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10月26日--30日;志愿填报时间:2020年11月9日--11月11日。
十、招生专业:以教育厅最后批复专业为准,学院2020年面向全黑龙江省预招生6个专业:财务管理、安全技术与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煤炭深加工与利用、计算机应用技术、工程测量技术。
十一、录取原则:
1、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将依据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从高分到低分,尊重专业志愿,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原则,依据考试分数和招生计划按分数从高到低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录取,录取结束后,由省招生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签发录取通知书,呈报省招生考试院批准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十二、测试形式和内容
2020年11月21日,学校统一组织综合测试或面谈。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采取现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文化素质成绩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高校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使用高校测试成绩。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学校根据本校专业培养要求组织测试或面谈,依据测试成绩或面谈情况录取。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学校予以免试录取。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我校对所有参加此次高职扩招院校的测试成绩予以互认,参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相关要求执行,要求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参加测试。
十三、授课模式:针对不同招生对象,单独编班,个性培养,分类教学,分类管理,采取弹性学制和线上线下结合、多元化教学模式。
十四、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费标准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考生完全相同。我院专业学费标准5000元/年、4800元/年,住宿费:800元/生/年。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按教育部、财政部要求,每年均有助学金、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政策。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财政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五部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按规定给予退役军人学生助学金资助(以教育厅、财政厅、发改委最终批复为准)。
十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迎宾大道公立街1号
邮政编码:155100
免费咨询电话: 0469-2610888(兼传真) 18846998818(宋老师)
E-mail:hmzyzsb@163.com
网址:http://hljny.org.cn/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