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0 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 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 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时光校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职教城东区(时光校区邮编:551400);忠烈校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省府路忠烈街 5 号(忠烈校区邮编:550001)。
学校简介: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前身系贵阳幼儿师范学校,建于 1984 年,是贵州省最早一所培养培训幼儿师资的专业学校。2012 年,经省政府批准,正式升格为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以“人本化、精细化、国际化”为方向,培养“品优行雅、仁爱乐教、一专多能”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校环境优美,占地面积 474 亩(其中清镇校区 453 亩, 忠烈街校区 21 亩), 规划总建筑面积14.10 万平方米,绿地率 37%;拥有实训大楼、琴楼、舞蹈楼、美术楼、音乐厅、演播厅、体育馆、标准化体育场等完善的教学、生活配套设施。
学校在编教职工 390 人,其中专任教师 295 人,
教授 9 人,副教授 46 人,讲师 112 人。学校是贵州省幼儿教师发展中心、贵州省幼儿师资培训中心、贵州省学前教育研究会会长单位、贵州省 0-3 岁早期教育科研培训基地等,在贵州学前教育领域具有重要影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长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并成立由学校招生与就业处和招生监察部门负责人为主的招生录取工作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招生与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监督机构:学校成立由校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好招生工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0 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一、报名对象
1. 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 2013 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 且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 11 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 8 门课程达到 C 等及以上等第。
2. 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二、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须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面部没有明显疤痕,身体无纹身,四肢健全,能完成体育类、舞蹈、琴法、声乐、绘画等艺体课程的学习。
(一)高中毕业生报考资质
1. 报考我校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专业的高中毕业生,须完成 11 门学业水平考试且成绩达 8 门课程 C 等及以上,其中必须含两门 B 等及以上成绩。
2. 报考我校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中澳班) 的高中毕业生,须完成 11 门学业水平考试且成绩达 8 门课程 C 等及以上,必须含两门 B 等及以上成绩 , 并参加我校组织的英语测试。
3. 除上述专业外,报考我校其余专业的高中毕业生,须完成 11 门学业水平考试且 8 门课程达到 C 等及以上等级。
4.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须参加贵州省 2020 年艺术统考,专业成绩须达到贵州省划定的专科最低合格分数线,统考成绩作为相应的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
5. 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须到我校参加体育类专业测试。
(二)中职毕业生报考资质
1. 往届中职毕业生须持有中职毕业证,应届中职毕业生在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须取得中职毕业证。
2.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中职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测试,如考生同时报考几个艺术专业,均按照报考的第一个志愿进行测试、录取。
3. 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到我校参加体育类专业测试。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第一次填报
按通知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我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六个专业志愿。
二、第二次填报
若我校第一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未完成,凡符合报考资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须按另行通知,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
第九条 测试时间及内容
一、测试时间
(一)2020 年分类考试招生中职毕业生文化综
合考试时间另行安排
注: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综合考试,具体测试地点以省招生考试院或各地区招办通知为准。
(二)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和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测试时间另行安排
(三)测试须知
1. 高中毕业生
(1) 填报我校分类考试普通专业(非体育类、艺术类)的高中毕业生, 只需参加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2) 同时填报普通专业及艺术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只需参加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艺术类成绩以考生参加贵州省 2020 年艺术统考成绩做为相应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
(3) 同时填报普通专业、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需参加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体育类专业测试,艺术类成绩以考生参加贵州省 2020 年艺术统考成绩作为相应专业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
2. 中职毕业生
(1) 填报我校普通专业(非体育类、艺术类)的中职毕业生,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和文化综合考试。
(2) 同时填报普通专业及艺术类专业的中职毕业生,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艺术类专业测试和文化综合考试。若填报多个艺术类志愿,根据艺术志愿填报顺序,均按照报考的第一个志愿进行测试。
(3) 同时填报普通专业、艺术类专业、体育类
专业的中职毕业生,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艺术类专业测试、体育类专业测试和文化综合考试。若填报多个艺术类志愿,根据艺术志愿填报顺序,均按照报考的第一个志愿进行测试。
3. 填报我校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中澳班)
的考生,按照相应类别参加测试的同时,须增加英语测试。
4. 填报我校应用泰语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水族、侗族及布依族语言测试并合格。
二、测试地点
分类考试测试地点均在学校时光校区(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东区)。测试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化,将会通过学校官网进行公布,请报考我校考生关注学校官网(http://www.gypec.edu.cn/)。
三、测试内容
(一)高中毕业生
测试内容为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包括心理素质、综合能力、职业潜质及基本体态,技能适应性测试满分为 100 分。
(二)中职毕业生
测试内容为文化综合考试及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综合(含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总分为 300 分。
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科目分值分别为 120 分、100分、80 分。考试内容按《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
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的要求执行; 职业技能测试包括心理素质、综合能力、职业技能及基本体态,技能测试满分为 100 分。
(三)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含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1. 高中毕业生,须参加贵州省 2020 年统一组织的艺术测试(不用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测试),艺术统考成绩作为相应专业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
2. 中职毕业生,须参加文化综合考试,并按照填报的第一艺术类专业志愿,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测试。
(四)报考体育类专业考生(含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1. 高中毕业生, 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类专业测试。
2. 中职毕业生,须参加文化综合考试及我校组织的体育类专业测试。
(五)考试办法及要求:请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后在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与就业处官网查看。
四、凡参加我校分类考试测试的考生,须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原件参加相应测试。
五、如我校第一次分类考试计划未完成,第二次录取工作我校将会在学校官网进行公布,请报考我校考生关注我校官 网(http://www.gypec.
edu.cn/)。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录取工作
一、录取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按“文化素质(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平均数)×50%+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50%”计算。
中职毕业生: 按“文化综合考试(含语文、数 学、 英 语)成绩 ÷3×50%+ 职业技能测试 ×50%”计算。
根据考生两项考核的总成绩,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出现并列,则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学前教育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除外)。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
(二)录取要求
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的所有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并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须参加贵州省 2020 年艺术统考,专业成绩须达到贵州省划定的专科最低合格分数线,统考成绩作为相应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没有参加贵州省 2020 年艺术统考的考生不予录取艺术类专业。
报考我校体育类的高中及中职毕业生、艺术类专业的中职毕业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 并达到我校划定的体育类、艺术类相应专业最低合格分数线,以艺术或体育类专业成绩作为相应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报考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英语测试,在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 优先录取英语测试成绩较高的考生。
报考应用泰语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水族、侗族及布依族语言测试并合格。
二、免试生录取
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报读我校对口或相近专业,具体名单以省教育厅审核下发为准。
三、参加我校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各市(州)招生办组织的体检。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对报考我校分类考试的考生,若被我校录取,不予退档。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 2020 年全国普通高考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所有专业收费均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按照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相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学生还可享受精准扶贫资助;此外,学校还开通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教育局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仍有困难的同学,学校将采取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社会资助等多项措施, 帮助其完成学业。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四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十五条 一、中外合作办学(中澳班)就读形式(学前教育专业)
(一)3 年全部在国内学习,毕业生毕业获得普
通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澳大利亚昆士兰 TAFE 学前教育结业证书 Certificate of Completion(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and Care),毕业后,可申请在澳继续攻读本科、硕士, 并减免教育类学科学分。
(二)2 年国内学习,1 年澳方学习(赴澳学费根据澳方学校收费标准收取),毕业生毕业获得普通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澳大利亚昆士兰 TAFE 学前教育毕业证书 Diploma
of Completion(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and Care),毕业后,可申请在澳继续攻读本科、硕士,并减免教育类学科学分。
二、应用泰语专业就读形式
应用泰语专业采用校校合作模式开展,即入学前两年在我校进行专业学习,第三年学生在与我校签订合作协议的学校中选择一所前往泰国,进行为期一年的语言强化学习。在三年学习期间均有外教承担部分课程。
应用泰语专业学制为三年,收费标准以贵州省发改委审批的高等学校学费标准为准;赴泰国学习的费用则根据学生选定的泰方学校收费标准另行缴纳。
第九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
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51-82519020 二、传真:0851-82519019
三、纪检监督投诉电话:0851-82519082
四、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东区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与就业处,
邮编: 55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