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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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6 16:25:22

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今明两年高职院校扩招 200万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确保2020年扩招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扩招单招”)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教学〔2020〕143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0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 扩招单招工作在坚持高等职业教育科学选才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坚持在省教育厅领导下,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原则的基础上,在省招生办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扩招单招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第三条 学院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责任落实到人,规范录取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第五条 国标代码:14606

第六条 河南代号:6393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九条 办学地点:三门峡市职业教育园区学府路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院设立扩招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由校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各院系(部)负责人组成。扩招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确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计划,制定扩招单招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学院扩招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试考务组、招生录取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疫情防护组及宣传报道组等七个工作组,组长由学院分管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十一条 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对扩招单招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扩招单招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 2020 年河南省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报名,未被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高职单招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

2.已通过 2020 年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与计划

学院针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同时结合自身办学条件和优势,2020年扩招单招共有24个专业,招生面向群体为A类退役军人和B类高素质农民(含村“两委”干部、“一村一名大学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乡村社会服务组织带头人、乡村致富带头人、基层农技人员、新型职业农民等),培养类型为全日制,总招生计划500人,其中A类100人,B类400人。

第十四条 通过我院扩招单招、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后享受与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第五章  报名与考试

第十五条 志愿填报方式及准考证领取

(一)志愿填报方式

符合扩招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务必于2020年11月13日9时--11月15日18时,登录“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扩招单独招生报名系统”(网址入口:http://123.13.215.105:8000),根据系统显示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报名时仅限报我院一所学院同一类别1-5个志愿专业以及是否同意校内同类别专业间调剂(A、B两类专业间不可相互调剂)。志愿填报工作完成后我校将考生志愿数据报省招办进行比对,对于填报超过1所高校志愿的考生,取消其考试、录取和入学资格。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校对报名志愿信息(提交后无法修改信息),因填报信息不准确导致志愿数据无法比对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网上填报时间截止后无法填报志愿信息。

(二)准考证领取

完成志愿填报的考生于11月18日9时起登录学院官网(www.smxcsa.com)首页“招生信息”查询符合参加考试的考生名单,并于11月19日9时-11月21日16时,登录“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单招考生服务平台”(网址入口:http://123.13.215.105:8000)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第十六条考核办法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试期间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到后即考、考后即离,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停留。

    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直接录取;

    (二)其余A类和B类考生只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学校不再组织文化知识考试,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录取。

    1.职业技能测试办法

    (1)职业技能测试分专业进行,总分300分,采取技能操作考核的形式进行。学院聘请专家组成专业技能考核小组,对考生职业技能进行测试,集体评分确定成绩。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本技能、职业适应性以及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

    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职业资质证书或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各类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考生,可申请职业技能测试免考,该类考生按照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折合300分、280分、260分,地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折合280分、260分、240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折合260分、240分、220分,获得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高级、中级、初级分别按照300分、260分、240分计入总成绩。

    (2)考试地点设在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三门峡市职业教育园区学府路)。

    (3)考核时间:2020年11月21日9:00-16:00

    2、免试入学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及退役士兵,经本人参加当年高考报名、向我校申请、考核公示、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后,可免试录取进入我校学习。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0年11月17日17时前携带经考生所在学校盖章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到学院招生就业咨询大厅(北办公楼一楼101室)办理相关免试录取手续。

    第十七条 命题与测试

    命题、测试与成绩认定在省教育厅、省招办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我院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扩招单独招生命题、测试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一)命题  由学院组织专家命题。 

    (二)测试  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执行。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考《普通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

    (一)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录取原则

     按照每一类符合条件考生成绩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和考生填报志愿专业的顺序择优录取。具体如下:

    1、符合省教育厅技能拔尖人才条件的免试入学。

    2、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按照各专业计划,根据学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录取,对专业录取满额的,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大类调剂录取,不同意调剂或所报专业大类均录取满额的,将不予录取。同分考生依据专家小组原始成绩中最高分确定。

    (三)计划调整

    如有专业计划未满额录取的,学院将根据各专业实际报名人数对专业计划进行分配调整。

    (四)录取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预录取名单将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后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九条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考生档案。

    (二)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监督机制

    为保证扩招单招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落实阳光招生政策,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扩招单招工作的全过程监督、质询和检查,保证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考生的正当权益,追究考试、录取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参加扩招单招工作的工作人员,要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扩招单招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扩招单招录取资格。

    第二十一条 信息发布

    因时间紧急,所有关于扩招单招工作的信息都通过学院网站及时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网站。

    第二十二条 我校各专业2020年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 

    学费:文科类专业3700元/生·年;理科类专业42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生·年。

    学院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提供国家助学贷款服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生·年)和学院奖学金。另外,还有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

    第二十三条 此次录取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凡以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名义进行违规违法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录取活动的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备案之日起生效。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职业教育园区学府路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邮政编码:472100

    学院网址:www.smxcsa.com

    咨询电话:0398-3808291,0398-3808292

    15138158520(王老师)   15639899089(史老师)

    13849848669(张老师)   13523988698(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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