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教育管理创新示范院校
全国“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
黑龙江省公办政法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
招录便捷机制政策落地学院
改革到位 机遇空前
莘莘学子迎来更多希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20号)明确指出,建立司法行政系统所属院校招生与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所属院校作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培养基地的作用,提高司法警官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入警比例。黑龙江省司法厅等六部门于2020年4月会签决定,按照当年(即学院学生完成3年学业毕业当年)省直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招录计划数的30%-40%左右,面向当年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和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进行招录,招录计划报省委组织部审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录合格、被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的,由省委组织部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录用审批手续;由省委编办和省司法厅负责纳入编制管理。录用人员主要充实到基层执法勤务机构。同时,符合公务员报考资格的学院普通类(非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包括未被录用的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可参加面向社会招录的国家公务员、省公务员和政法专项公务员招录考试。政策的实施将显著提高学院毕业生的录警入闱比例以及实际录取人数。
为迅速适应人民警察招录机制改革和人民警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结合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对警察院校毕业生的素质需求,学院进一步调整了专业布局,2021年设置了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信息安全4个司法行政警察类招生专业,科学编制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招生计划。同时,学院严格按照司法行政人民警察能力素质要求,不断完善并实施以“教、学、练、战”一体化培养模式为核心的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师资、教材、课程建设,强化纪律作风养成和警务技能培养,加强人才培养质量监控,为司法行政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培养输送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素质优良的专门人才。
选对方向,走对路,一次选择,成功一生。
学院简介
学院始建于1979年, 是目前我省唯一一所培养司法专门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是我省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的培训基地。多年来,学院经历了不断的探索改革和发展,规模由小到大,由最初的中专教育,到高等职业教育以及现今的司法行政人民警察招录便捷机制改革阶段。学院曾先后被司法部授予集体一等功;被评为国家级重点学校、部级重点学校和省级重点学校;全国“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全国教育管理创新示范院校、省高职高专教育法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这些都奠定了学院在全省法律类高等职业教育领域的龙头地位。作为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政法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的办学指导思想是:稳步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大力发展在职继续教育,突出办学特色,提高办学水平;始终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校,强化养成教育、强化素质教育。近年来,学院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坚持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打造了以“能文能武、又红又专”为校训、以“五化” 教育为管理模式、以“双基地”建设为实战环节、以学历教育与在职培训为“双轮驱动” 的办学格局,形成了鲜明的专业特色和办学优势,办学治校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我省司法行政系统人才培养做出了突出贡献。
办学条件完备
学院地处高校云集的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拥有综合配套的教学楼、实验实训楼、学生宿舍、办公楼共12座,有学术报告厅、教学录播系统、图书馆、室内体育馆、游泳馆、警体训练馆、实弹射击训练馆、刑事影像处理实训室、痕迹检验实训室、现场勘查实训室等现代化的教学基础设施。学院紧密结合专业实际,设有41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和包括全省24个监狱、14个强制隔离戒毒所、多家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等150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正在筹建无人机应用与研发实训室、监狱信息化管理实训室。
师资队伍专业化水平高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215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92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90人,“双师”素质教师109人,校外行业、企业兼职教师111人,拥有一支适 应现代高等职业教育需要,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双过硬”,年龄结构、学历结构、专业结构和职称结构比较合理的专兼结合的“双师素质型”教师队伍。学院多名教师参加全国司法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警务、法律事务、司法信息安全等专业的专业教学标准制定工作、教学资源库建设工作、教材编写工作。
专业设置科学合理
2021年,学院设置4个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即: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信息安全。均招收黑龙江省内考生。报考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考生应当参加省司法厅统一组织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审考察,通过者方可获得录取资格。学院招生计划安排在全省专科院校提前批次录取。新生入学后学院进行严格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学生入学后直至毕业不得转专业,非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不得合并到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中,非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学生不得转到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学习。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学生入学后单独编班,实行“警务化”和“双考核制”(即警务化教育管理考核及学习成绩考核同时合格方可毕业),按照学院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关管理规定执行“淘汰”等管理制度。
此外,学院还设有4个普通类招生专业:司法信息技术、司法警务、法律事务和法律文秘。学院2021年8个招生专业中有3个省级重点专业, 2个中央财政支持重点专业。
管理模式特色鲜明
学院始终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相结合,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打造培养学生高素质、多技能的人才培养模式。学院始终重视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强化学生养成教育,实施以“五化”(德政教育体系化、警容风纪标准化、警体训练常态化、学习生活制度化、内务卫生规范化)为内涵的学生警务化教育管理。作为警察的摇篮,学院还十分重视学生擒拿格斗的教学与训练。
校园文化丰富多彩
学院注重发挥英语协会、美术协会、舞蹈协会、足球协会、文学社等学生社团的作用,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高品位校园文化活动,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学生特长,陶冶学生情操,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后勤服务优质高效
学院拥有集餐饮、超市、游泳、洗澡、理发、照相、洗衣、储蓄、卫生医疗救助等配套的学习生活综合服务体系,有一支责任心强、素质高的后勤服务队伍,能够为学生学习、生活提供优质高效的后勤服务。
学历提升渠道畅通
学院为有志升入大学本科层次继续学习和深造的学生提供了十分便利的条件,每年按省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报考比例推荐应届毕业生参加专升本考试,符合录取条件者可升入专业对应的省内本科院校学习,毕业时颁发全日制第一学历本科文凭,并授予相应学位。
学院是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的首批高职高专院校 “专本衔接”考试的试点院校。学院与黑龙江大学联合举办本科自考助学班,专科生在校期间可同时参加自考本科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可以获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参加学位考试外语合格者,同时可以获得本科学士学位。
就业创业指向明确
学院毕业生是我省司法行政机关招录监狱、戒毒人民警察的主要来源。黑龙江省司法厅按照2024年省直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招录计划数的30%-40%左右,面向当年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和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进行招录,学院普通类(非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可参加省直司法行政系统面向社会招录的公务员考试。普通类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包括未被录用的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学院采取以下措施帮助其实现就业:一是协调社会用人单位举办就业双向选择招聘会,向用人单位推荐其就业;二是按照政策规定,允许其符合公务员报考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参加国家公务员、省公务员和政法专项公务员招录考试;三是推荐其到专业对接率较高的政法系统基层单位辅警岗位就业;四是尊重其个人意愿,在其专升本考试、应征入伍、自主择业或创业方面为其提供便利条件。
近年来,学院实施了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导师制,主要采取对学生进行全程个性化指导与培养,指导学生制定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引导学生树立创新创业意识,发展创新创业能力,注重培养学生的心理品质,旨在提高学生核心能力和素养,进一步提升就业竞争力,从而提高学生的就业质量和专业对接率。通过师生之间一对一的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塑造了省内高职院校独一无二的个性化培养和就业指导模式。
我们热忱欢迎全国各地考生报考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并愿竭诚为广大考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优良的教学服务。
专业设置:
1、刑事执行(三年)
[培养目标] 培养政治坚定、品德高尚、能文能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掌握刑事执行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面向国家行政机构的人民警察职业群,能够从事监狱执法、人民警察工作的高素质实战型警务人才。
[主要课程] 法学基础、刑事法学、监狱学基础、监狱执法管理、狱内侦查、罪犯教育、罪犯心理矫正、罪犯劳动管理、监狱执法文书、监狱安全防范、监狱工作口才、警察体育、散打技术、警械具与武器使用技术、警察防卫与控制技术等。
2、刑事侦查技术(三年)
[培养目标] 培养思想政治坚定、能文能武、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系统掌握刑事侦查技术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具备案件侦查、现场勘查、痕迹检验、侦查讯问等职业技能,能够在监狱、公安等一线岗位上综合运用各种刑事侦查手段、措施、策略开展刑侦情报信息研判、狱内案件防控和狱内案件侦查等工作的高技能型人才。
[主要课程] 法学概论、监狱学基础、犯罪学、刑事法学、犯罪心理学、侦查学、刑事影像技术、文痕检技术、现场勘查实务、侦查讯问技术、狱内侦查实务、监狱安防实务、证据法学、侦查文书、警察体育等。
3、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三年)
[培养目标] 培养政治坚定、品德高尚、能文能武、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系统掌握心理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监狱业务基础知识,具备独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诊断、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心理测量及心理矫正等工作的职业能力与技能,能够胜任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和社区矫正机构一线工作岗位,具有职业生涯发展基础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法学概论、监狱学基础、犯罪学、刑事法学、普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犯罪心理学、罪犯心理测量、心理咨询实务、罪犯心理矫治实务、罪犯教育实务、狱政管理实务、监狱工作口才、警察体育等。
4、司法信息安全(三年)
[培养目标] 本专业面向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信息技术部门,培养思想
政治坚定,德技兼修,全面发展,适应司法行政系统、公安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信息化工作的需要,具有人民警察基本素质,具有网络安全基础知识,具备计算机网络组建、应用与维护、信息安全技术等职业能力与技能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主要课程] 法学概论、司法系统人民警察基础、警察体育、计算机网络基础、网络数据库技术、司法信息网络安全实务、计算机网络攻击与防范、信息安全管理实务、网络操作系统、司法网站建设与维护等。
5、司法警务(三年)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与专业岗位相适应的文化知识结构,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掌握司法警务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面向人民法院的人民警察职业群(或技术技能领域),能够从事司法警察、法院执行员工作的高素质实战型警务人才。
[主要课程] 宪法学、警察法、司法警察概论、司法机关组织法、犯罪学、押解与看管、值庭与警卫、突发事件处置、法院执行实务、警务沟通训练、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警察体育、散打技术、警械具使用技术、警察防卫与控制技术等。
6、司法信息技术(三年)
[培养目标] 本专业面向司法行政系统、公安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牢固掌握必需的法律基础知识、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工程、信息技术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能够熟练操作、维护、管理计算机网络设备及系统正常运行,掌握司法行政及公安机关的信息化管理技术、企事业单位信息综合应用技术、网络管理维护等技术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主要课程] 法律基础、监狱信息技术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操作系统、网络综合布线、局域网组建与维护、网页制作、司法网站建设、监所物联网技术等。
7、法律事务(三年)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与专业岗位相适应的文化知识结构,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掌握本专业的知识和技能,面向国家机构、商务服务业等行业的行政业务办理人员、审判辅助人员和其他法律专业人员等职业群,能够从事基层司法行政法律事务、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事务、审判辅助、中小企业法务等工作的高素质技能人才。
[主要课程] 法学基础、司法制度基础、宪法、民事法律与案例分析、民事诉讼代理、行政法律与案例分析、经济法律与案例分析、刑事法律与案例分析、基层常用法律文书制作、中小企业法务、法律咨询、民间纠纷调解、口才实训等。
8、法律文秘(三年)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与专业岗位相适应的文化知识结构,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掌握本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面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法律实务部门的审判辅助人员职业群和企事业单位的行政事务处理人员职业群,能够从事书记员、文秘人员、速录员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主要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刑事法律与案例分析、民事法律与案例分析、经济法律与案例分析、基层法律文书制作、信息录入技术、书记员工作原理与实务、档案管理、办公自动化等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