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名称: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院校
学校代码:12783 办学层次:专科
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位于石家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500余亩,建筑面积15万余平方米,建有校内实训基地55个和校外实训基地147个。
学院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师生为主体,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高度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参加各类专业技能比赛屡屡获奖,就业率逐年提升,今年毕业生就业率近94%。
自建校以来,已累计为国家培养了近十万名各类专业人才,我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各自的岗位上,努力工作,励志前行,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贡献着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1.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1)身体要求(报考我院空中乘务、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等专业的考生需满足: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材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身高:女162cm-174cm、男172cm-185cm;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无精神病史,无严重违纪史。)
(2)外语要求(考生报考不限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3)我校单独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
2.考试安排和成绩、录取结果公布
详见我院网站(网址:http://www.sjzcsjjxy.com/)。
3.录取规则
(1)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各类别均根据进档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文化素质总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专业基础考试成绩或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技术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2)我院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有免试意向的考生须于2022年3月15日—20日,向学院招生办提出申请,并于3月22日前邮寄本人有关证件原件。免试入学资格执行免试录取公示制度。
4.奖励助学: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院设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每年8000元/人,教育部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每年5000元/人。
助学金:助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平均每年3300元/人,资助标准分为3档(1档每人每年2200元,资助对象为一般困难学生,2档为每人每年3300元,资助对象为困难学生;3档为每人每年4400元,资助对象为特别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凡需要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到当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在教育局)咨询有关生源地贷款事宜,学院将积极配合提供相应的材料。
5.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具印、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6.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岗上文明路12号 邮编: 052165
联系电话:0311-69097088 0311-69097099
学院网址:http://www.sjzcsjjx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