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免试录取政策
第二十条 我校综合评价招生无免试政策,报考我校高职单招的考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自主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免试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我校审查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优先办理录取手续,考生可直接进入对应专业学习。
1.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试点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