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五条 报考条件
1.我院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内应届高中毕业生,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报考我院综合评价招生考试。
2.我院单独考试招生面向山东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且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春季高考)报名后,方可报考我院单独考试招生。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单独考试招生专业中,护理、助产、健康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对应春季高考护理类;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技术、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对应春季高考医学技术类;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各招生专业不限制春季高考专业类别。
3.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其他各招生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入学后我院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4.报名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且被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学院对考生体检中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
第六章 报名与缴费
第十六条 报名时间
参加单独考试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10日网上报名。
第十七条 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或登录我院官网(网址:www.tshlzyxy.com)进入“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选择“14345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填报专业志愿。
第十八条 缴费
报名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登录我院官网(网址:www.tshlzyxy.com)进入“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缴费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和考试费的缴费标准参照《关于明确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文件规定执行。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科目均为3科。未在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将视为自行放弃报名及考试资格。缴费成功后,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