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打印准考证
考前三天(具体时间请随时查看学院官网),以学院官网通知要求打印准考证。
第二十条 考试科目
1.单独考试招生(普通类)
单独考试招生考试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430分。
文化素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200分。由我院组织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50分、数学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专业技能: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我院认可考试成绩,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2.单独考试招生(退役军人类)
由我院组织素质测试,满分300分,考试科目为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3.综合评价招生
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由我院组织考试,总分300分。成绩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提供的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赋分,占总成绩40%;二是素质测试成绩,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占总成绩60%。
第二十一条 考试时间
2023年2月27日
第二十二条 考试办法
1.考试方式
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将采用线上考试方式,如因特殊原因改变考试方式,学院将于官方网站至少提前1周向社会公布。
2.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向我院提出申请,经省教育厅资格审核后,可免试进入我院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