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大学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大学 | |
二、就读校址 | 宝山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 99 号; 嘉定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 20 号; 延长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延长路 149 号。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宝山校区, 工商管理 (中外合作办学) 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嘉定 校区。 | |
三、层次 | ☑本科 |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大学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 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与毕业生 就业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 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机关纪委是学校 本科招生工作的纪检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23 年上海大学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层次学制计划数电子信息科 学与技术本科4 年30 人工商管理(中外合作 办学) 本科 4 年 40 人无男女比例限制;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色盲不宜。 | |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 |
九、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 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22〕37 号) 相关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上海大学。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 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学籍管理 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 (1)2 月 13 日 9:00—21:00,2 月 14 日 9:00— 16:00 期间, 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 填 报 最 低 控 制线 的 考生 通 过 “ 上 海 招 考 热 线 ” 网 站 (https://www.shmeea.edu.cn) 填报志愿。根据相关规定, 应届高中毕业生 7 门科目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 化学、生物学/生命科学、信息技术/信息科技) 的高中学 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2) 2 月 16 日,学校将同一专业志愿考生的统一文化考试 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 1.5 倍划定各专业自主测试资格线,并向社会公布。末位同分 处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 年上海市 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沪教考院高 招〔2022〕31 号) 相关规定执行。 (3) 2 月 16 日— 17 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各专业 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须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报名及 查询系统 (https://bks.shu.edu.cn,系统开放时间为每 日 6:00—22:00) 自主选择测试时间段。 (4) 2 月 25 日—26 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自主测 试资格线的考生参加学校自主测试。 同时报考上海大学两 个专业且分别达到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须分别参加各 专业的测试。 (5) 学校自主测试为面试,内容由学校根据各专业特点确 定, 自主测试总分为 150 分。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采用中文面试,面试主要考 察基本数理能力、创新思维能力等。 工商管理 (中外合作办学) 专业:采用中英文面试, 面 试主要考察英语综合能力、创新思维能力等。 (6) 考生若缺考学校自主测试,则相应测试成绩按零分计 入春考总分,并参与后续录取排序。 |
(7) 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面试的重要参考。若 考生无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须提供本人高中阶段各类获奖 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供面试时参考) ,具体要求详见后 续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s://bkzsw.shu.edu.cn) 上公布的春招自主测试方案。 | ||
十二、录取规则 | (1) 加分政策: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 (沪 教委学〔2022〕52 号) 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 春考总分组成: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 (满分 600 分) =统一文化考试成绩 (满分 450 分) +自主测试成绩 (满 分 150 分) 。 (3) 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 分从高到低排序 (春考总分相同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 文) ,按各专业招生计划的 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 各专业招生计划的3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3 月 8 日—9 日,预录取、候补录取考生须办理录取专业网上信息 登记,相关专业信息登记程序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 施办法执行。 (4) 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学校 将于 7 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 标准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 5000 元 (沪价行 〔2000〕第 120 号) ;悉尼工商学院工商管理 (中外合作 办学) 专业每生每学年 30000 元 (沪教委财〔2017〕57 号)。 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
住宿费 标准 | 每生每学年 1200 元 (不含寒暑假) (沪价费〔2003〕56 号、 沪财预〔2003〕93 号、沪教委财〔2012〕118 号) 。如有 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 |
十四、资助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上海大学 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 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 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 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还可以在实践锻炼、劳育支 持、视野拓展等方面得到全面锻炼。学校还按规定实行服 |
义务兵役资助和中西部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 代偿。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以及教育类、体育类、艺术类 等奖学金,各学院还设立奖助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上 海大学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去平等发展的机 会。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 话 | 上海大学春季考试招生工作全程接受上级和学校纪检监察 部门监督。 举报电话:021-36215782 (接听时间为:工作 日 8:30— 11:00,13:00— 16:30)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上海大学官网:https://www.shu.edu.cn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bkzsw.shu.edu.cn 学校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1-66134148 (接听时间为:工 作 日 8:30— 11:00,13:00— 16:30。2023 年 1 月 9 日—2 月 5 日为学校寒假阶段,电话接听时间将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 网另行发布公告) |
十七、其他须知 | (1)根据市教委规定,通过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的考生(含 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 不得参加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 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22〕37 号)规定的其 他考试。 (2) 如因特殊情况影响招考安排,学校将在上海大学本科 招生网 (https://bkzsw.shu.edu.cn) 另行发布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