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海洋大学 | ||||||
二、就读校址 | 春季招生新生就读临港新城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沪 城环路 999 号 | ||||||
三、层次 | ■ 本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 ||||||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 院 校 名 称 | 上海海洋大学 | |||||
证 书 种 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海洋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海洋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领 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 和实施普通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 日常工作;学校的本科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 的监督。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招生专业及人数: | ||||||
专业 | 层次 | 学制 | 计划数 | 专业说明 | |||
生物科学类 | 本科 | 4 年 | 20 人 | 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专业 |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 本科 | 4 年 | 20 人 | 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 量与安全专业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 统 |
本科 |
4 年 |
20 人 | 与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 合作办学。4 年均在国内就 读。可获得中澳双学位。同 时享有多个对外交流项目。 | |||
按类招生的专业所含专业与当年秋季高考相同,入学后按学 校相关规定和办法确定专业。 | |||||||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的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学校设置外国语言类必 修课。其中,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的学生必修英语,高考外 语科目非英语的学生可修读英语必修课或选择学校开设的 日语、朝鲜语课程作为必修课。 | ||||||
九、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 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22〕37 号)中关 |
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 2023 年春 季考试招生。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 号) 及有关 补充规定为依据。 色盲色弱不宜报考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生物科学类专业;不 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 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宜报考信息管理与信息 系统专业。 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有隐瞒病情病史者,学校将按 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 (1) 考生志愿填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上海市公布的 春季考试招生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可于 2023 年 2 月 13 日 9:00-21:00,2 月 14 日 9:00-16:00 期间,登录“上 海招考热线”网站 (www.shmeea.edu.cn) 填报志愿。其中, 应届高中毕业考生 7 门科目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 化学、生物学/生命科学、信息技术/信息科技) 的高中学业 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2) 学校划定资格线。2 月 16 日,学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 划数的 2 倍、分专业划定自主测试资格线,并向社会公布。 末位同分处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 年上 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 招〔2022〕31 号)执行。 (3) 考生选择测试时间。2 月 16 日-17 日,考生须在上海 海洋大学招生办网站 (zsjy.shou.edu.cn) 选择测试时间。 测试时间:2 月 25 日、26 日的上午、下午,共 4 个考试时 段;测试地点:上海海洋大学临港校区,具体考场详见准考 证。 (4) 学校测试安排。2 月 25 日-26 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 达到我校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参加我校自主测试。同时报 考我校两个专业 (类) 且分别达到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 需分别参加各专业 (类) 的测试。 我校自主测试为面试,内容由我校根据本校及专业特点 确定,自主测试总分为 150 分,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校测 面试的重要参考依据。没有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须在 2 月 17 日前向我校招办提交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相关 信息。 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 年上海市普通 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 (沪教委学〔2022〕 |
52 号) 文件规定,考生若缺考我校自主测试,则相应测试 成绩按零分计入春考总分,并参与后续录取排序。 | ||
十二、录取规则 | (1) 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 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 (满分 600 分) =统一文化考试成绩 (满分 450 分) +自主测试成绩 (满 分 150 分) (3) 预录取及依次递补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 分从高到低排序 (若春考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自主测试 成绩、统一文化考试成绩的数学、外语、语文) 。 (4) 公布预录及候补名单:3 月 1 日-7 日,学校按招生计 划的 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 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 (5) 预录取确认。预录取考生、候补录取资格考生须于 3 月 8 日-9 日通过“上海招考热线”办理录取专业信息登记。 候补资格考生按顺序依次候补。 | |
十三、收费标 准 | 学 费 标 准 | 生物科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 5000 元/年,信息管理 与信息系统专业 15000 元/年 (沪价行〔2000〕120 号) 。 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
住宿费 标 准 | 1200 元/年 (沪教委财〔2012〕118 号) 。如有政策变化, 则按新政策执行。 | |
十四、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 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 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 30 余项奖学金、10 余项 助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 难而辍学。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 电话 |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 监督电话:61900294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https://www.shou.edu.cn/ 招生办官网:https://zsjy.shou.edu.cn/ 招生咨询:61900607、61900608、61900609 (接听时间: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6:30,双休日及 节假日除外) | |
十七、其他须知 | 1. 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发放录取通 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个人档案所在地办理纸质档案 |
转递手续。 2. 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 (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 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 ,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 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22〕37 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3. 春招考试与录取工作日程安排按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 育考试院有关文件和通知执行, 自主测试要求及具体安排 请考生关注我校招生办官网公布的信息和公告。 4. 春招录取考生与 2023 年秋季招生新生同时入校。 5. 本章程解释权为上海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未尽事宜按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 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 (沪教委学〔2022〕52 号) 、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 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沪教考院高招〔2022〕31 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