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一类及对口建筑类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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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3 10:02:45

一、招生对象

已通过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

二、考试类选择及缴费

(一)考生(含免试考生和退役士兵)报考及缴费时间:2023年3月6日9时至3月9日17时(全省统一时间)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网址:http://hebgzdz.sjziei.com,以下简称“单招平台”)进行网上报考,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考生报考时需准确填写本人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

(二)选择考试类:高职单招计划分列为统考计划和对口计划。

1.普通高中生和已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退役士兵,可选择考试一类进行报名考试,但不可报考对口计划。

2.对口建筑类中职生考生可不选择考试类,默认参加高职单招对口建筑类单独招生考试;也可选择“考试一类”进行网上报考,与该类一起参加考试、录取。

特别提醒:考生选择考试类后,系统将跳转到缴费页面,支付方式确定后,考试类等报考信息不得更改;如未确定支付方式,可返回修改考试类等报考信息。

(三)缴费:考生选定考试大类后,根据系统提示,进入缴费界面,考生须按提示足额缴纳考试费。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考试费标准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0〕1851号)文件要求,考生依据参加考试科目的数量按照40 元/人·科的标准缴纳考试费。

特别提醒:未按规定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资格,缴费成功但不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三、命题与考试安排

(一)命题

1.命题组成员:由中学阶段教育专家、院校专家组成命题组,采取封闭式命题方式。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2.命题依据:文化素质和专业基础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以国家发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考试一类考生职业技能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相关专业的培养目标、职业能力、职业素质等要求命题;对口建筑类考生职业技能考试命题内容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

(二)考试安排

1.获取准考证时间和方式

考生请于3月29日9时—4月2日17时登录单招平台(http://hebgzdz.sjziei.com)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所需考试用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考试。

2.考试时间



3.考试地点

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前10天在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xpc.edu.cn/)公布考试地点。

4.考试内容

高职单招考试一类和对口建筑类考试分为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总分为75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满分300分,职业技能考试满分450分。考试一类考生职业技能考试由专业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对口建筑类考生职业技能考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

①文化素质考试

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两科,实行合卷考试形式,每科150分,共计300分。采取客观题型机读卡作答模式进行。考试时间共120分钟。

考试一类考生,有语文和数学学考成绩的,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须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替代,具体折算办法为A-130,B-110,C-90,D-70;E-50;没有学考成绩或者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如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成绩为零。

对口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

②职业技能考试

报考考试一类的考生职业技能考试包括专业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科,采取合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共170分钟。职业技能考试总分450分,其中,专业基础考试科目为物理,满分为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350分。

报考对口建筑类计划的对口考生,须参加职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考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两科,采取合卷考试方式,满分450分,考试时间共170分钟。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技术技能测试满分350分。
四、评卷与成绩登统、公布与复核

1.阅卷和成绩登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执行,考试成绩供本大类所有招生院校使用。

2.缺考处理:缺考考生缺考科目按0分处理。缺考考生能否被录取请咨询招生院校或查看招生院校单招简章。

3. 考生于4月14日9:00点登录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xpc.edu.cn/)或“单招平台”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4月14日15:00点前向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办法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复核结果将于4月15日前通过电话告知的方式向考生答复。

五、志愿填报和录取

1.志愿填报

考试类一经确定,不允许考生跨类填报志愿和录取。根据考生高职单招考试总成绩,按照报考考试一类、对口建筑类、退役士兵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结合生源等情况,分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职单招设集中志愿和一次征集志愿。每个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填报,考生最多可选择五所院校填报,每所院校最多填报六个专业,服从专业调剂的须勾选“服从专业调剂”选项。集中志愿填报时间为:4月17日9时至19日17时。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4月23日14时至24日12时,集中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届时可登录“单招平台”查询缺额计划。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单招平台”,点击“志愿填报”按钮,按考试类填报志愿。

考生应认真阅读河北省《高职单招报考须知》、各考试类考试实施方案以及各单招院校的招生简章,按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单招平台”报考的志愿无效。

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和对口升学考试及录取。

2.投档原则

平行志愿投档按照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投档,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按如下规则进行投档:

①报考考试一类计划的考生:按职业技能考试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职业技能考试总分相同的,按语文、数学、专业基础、职业适应性测试顺序比较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果所有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②报考对口建筑类计划的考生:按职业技能考试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职业技能考试总分相同的,按语文、数学、专业能力测试、技术技能测试顺序比较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果所有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③报考考试一类计划的退役士兵:按职业技能考试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职业技能考试总分相同的,按专业基础、职业适应性测试顺序比较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如果均相同,则全部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3.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根据省厅冀教学〔2022〕19号文件规定,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报考院校申请免试,且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免试资格审查工作由考生报考院校负责。各报考院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录取公示制度,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申请免试的考生也须于2023年3月6日9:00至3月9日17:00,登录“单招平台”进行网上报考并缴纳考试费。如考生被免试录取,且未参加考试的考生,则全额退回其所缴纳的考试费。

4月20日前将拟确定免试录取考生的相关信息上传至“单招平台”,已完成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期的高职单招录取。

4.录取结果查询

4月23日14时,考生可登录“单招平台”查询一志愿录取结果;

4月26日9时,考生可登录“单招平台”查询二志愿录取结果。

六、招生计划及简章

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一类和单招对口建筑类的招生计划分开编列。招生计划可通过“单招平台”或报考院校网站查询,招生简章请登录报考院校网站查询。

七、退役士兵招生录取

退役士兵免于文化素质考试,须参加所报考的考试类牵头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已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退役士兵,于 2023 年 3 月 6 日 9 时至 3 月 9 日 17 时登录“单招平台”进行报考、选择考试类,并缴纳职业技能考试费。退役士兵考生须按本实施方案要求打印准考证,并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退役士兵考生填报志愿时,只能填报与所报考考试类相对应的招生计划,不得跨类填报。其志愿填报方式及录取安排与其他考生相同。

八、残疾考生便利申请

高考报名时已申请合理便利并审核通过的残疾考生,在2023年3月20日前向考试一类及对口建筑类考试单招工作办公室提出合理便利的书面申请,由牵头院校确定能为考生提供的合理便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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