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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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9 10:37:3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高职(专科)分 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工业 职业技术学院 2023 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 2023 年普通高等 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基本信息 

学院全称: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阳市清镇职教城将军石路 3 号 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南路 

学校情况简介: 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系省教育厅直属的公办高职院校,前身是创建于 1958 年的贵州省化工学 校,是一所工科特色鲜明的高水平高职院校,先 后获批为“国家级重点中专”“贵州省示范高职学 院”“贵州省优质高职院校”,多次获贵州省高校思 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优秀”等次,2021 年获批为 贵州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 贵州省“三全育人”改革试点单位。学院拥有观山 湖校区和清镇校区两个校区,占地面积 1352 余亩。 目前在校生人数 15000 余人,建有专业实训室 100 余个,其中 4 个国家级实训基地,3 个省级开放型 实训基地。学校目前开设 26 个专业,构建了以化 工应用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智能制造)两个 省级高水平专业群为引领,电气自动化技术、建筑 工程技术、工商企业管理三个校级重点专业群为支 撑的专业群育人体系,基本覆盖贵州十大工业产业。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 院 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第五条 监督机构: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 院 纪检监察处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 2023 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 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1)已参加我省 2023 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 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 11 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 8 门课程达到 C 等及以上 等第。 

(2)已参加我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 业生。 

(3)贵州户籍退役军人。

(4)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 需参加 2023 年贵州省艺术类专业考试;面试时出 示省考试院艺术专业考试的成绩依据。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1)2023 年 3 月 13 日 09:00 至 3 月 19 日 17:00,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 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须登录省招生考 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我校分类考试 招生专业目录填报专业志愿。 

(2)贵州省户籍退役军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学历证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 历)、《退出现役证》和本人户口薄前往贵州工业职 业技术学院清镇校区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进行资格 审核,同时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我校分类考试 招生专业目录填报专业志愿,具体报名时间请关注 学院官网。 

第九条 考试时间、评价方式及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本次考试时间:2023 年 3 月 24 日至 3 月 26 日, 具体安排详见学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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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价方式 

(1)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 + 职业 技能适应性测试 (”的评价方式。其中文化素质使 用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比 50%,职业技能适应性 测试由我校组织实施占比 50%。

(2)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50%) + 职业技能测试(50%)”的评价方式。其中文化 综合考试文化综合考试实行全省统考,文化综合包 含语文、数学、英语的内容。考试根据《中职学校 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按照《贵州省中职生报考 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执 行,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占比 50%。我校负责组织实 施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针对考生所报专业 对其分别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其中 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 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采用笔试考试。技术技 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 术技能为基本依据,以操作考试为主,职业技能测 试成绩占比 50%。 

(3)退役军人实行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 价方式。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由我校组织实施,具 体安排详见学院官网稍后通知。

三、考试安排 

(1)高中毕业生 

①填报我校普通类专业(非体育类、非艺术 类)的高中毕业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普通类专业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②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以考生 参加贵州省 2023 年艺术统考成绩作为相应的职业 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不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 能适应性测试。 

③填报我校体育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需参加 由我校负责组织实施的体育技能测试。

④若同时填报普通类专业、艺术类专业或体育 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则需要根据具体的报考专 业,参照上述①②③要求,分别参加对应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2)中职毕业生

①填报我校普通类专业(非体育类、非艺术 类)的中职毕业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普通类专业 职业技能测试。 

②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的中职毕业生,需参加 我校组织的艺术类职业技能测试。若考生同时填报 多个艺术类专业志愿,根据艺术类志愿的填报顺 序,按照报考的第一个艺术专业志愿进行测试。

③填报我校体育类专业的中职毕业生,需参加 由我校负责组织实施的体育技能测试。 ④若同时填报普通类专业、艺术类专业或体育 类专业的中职毕业生,则需要根据具体的报考专 业,参照上述①②③要求,分别参加对应的职业技 能测试,若考生同时填报多个艺术类专业志愿,根 据艺术类志愿的填报顺序,按照报考的第一个艺术 专业志愿进行测试。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1)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 作有关文件规定,我校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按 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录取时间为 3 月下旬至 4 月上旬。 

(2)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录取:按综合 成绩排名,分别划定最低录取基准线,分数线上考 生以填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 专业计划内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据以下情况优 先录取:

①文化素质成绩(文化综合考试成绩)

② 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 

(3)若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未 提供贵州省 2023 年艺术统考成绩,不予录取到相 对应的艺术类专业;若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的中职 毕业生没有相应科目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不予录 取到相对应的艺术类专业。 

(4)若填报体育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没有相 应科目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不予录取到相 对应的体育类专业。若填报我校体育类专业的中职 毕业生没有相应科目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不予录 取到相对应的体育类专业。

(5)退役军人录取: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分别排名,分别划定最低录取基准线,分数线上考 生以填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 专业计划内录取。

(6)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经审查公示后, 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①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 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 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②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 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 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 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 警察、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 人民警察子女。 

(7)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 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 贵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 试报读我院对口或相近专业。 

(8)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可免试 报读我校。 

第十一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 加 2023 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严格按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 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国家奖学金:8000 元 / 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 元 / 年 学院一等奖学金:2000 元 / 年 学院二等奖学金:1000 元 / 年 第十四条 国家助学金:2000-4000 元 / 年 学院一等助学金:1500 元 / 年 学院二等助学金:800 元 / 年。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 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 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工业职业 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 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 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学校主页:www.gzky.edu.cn 

招生网站:http://www.gzky.edu.cn/zsxxw/ 

咨询电话(传真):0851-84706856 0851-84706383(传真) 

招生邮箱:zs13052@qq.com 

联系人:陈老师、宁老师 监督电话:0851-8470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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