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25年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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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 10:04:56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25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进素质教 育,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招生考试成绩机制及录取模式,根 据河南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 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43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25年单独招生 考试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第三条 学校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五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动漫制作技术专业学制2年, 其余学制均为3年。

第六条 学校简介:河南经贸职业学院位于中原腹地一商都 郑州,是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直属于河南省教育 厅的一所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 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58号,邮政编码:450046。 

第三章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与监督机制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有 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单独招生工 作总体事务。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 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 研究决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单独招生工作具体事务, 办公室设在就业招生处。

1.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公平公正的教师和管理 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提高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执行 力和公信度。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 作。

2.办公室负责考试方案和录取方案制定、招生宣传及信息采 集、录取等相关工作协调;考务组组长由教务处处长担任,负责 课程大纲和样卷制定、试卷命制、试卷评阅、分数登录、分数核 查等相关考试考务工作;安全保卫组组长由安全保卫与应急管理 处处长担任,负责考试当天的安全、保卫和校园秩序等工作。

第八条 监督措施:河南经贸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对单独招 生工作实施监督,确保单独招生工作“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 开程序、择优录取”。举报电话0371-86661215,举报邮箱: hnjmjijian@126.com。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九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 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 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条 招生类别划分:

1.普通高中类考生(含艺术考生)(以下简称“普通高中生”): 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且有高中学业 水平成绩的考生。

2.社会考生:已参加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报名但没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考生。

3.普通中职类考生(以下简称“普通中职生”):已参加河 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 考 生 。

4.退役士兵:申请享受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须 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 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 作的通知》(豫考普〔2024〕29 号)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

第五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 条 招生专业与计划:2025年28个专业进行单独招 生,招生计划2200人(其中免试生计划200人),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见附表:

 

 

 

 

序号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费

 

 

2025年

招生计

招生类别

 

 

 

备注

 

通高

中生

社  会  考  生

 通  中  职  生

 

 

退伍

士兵

 

 

免试

1

金融学院

金融科技应用

530202

3700

25

9

3

2

1

10


2

会计学院

会计信息管理

530304

3700

25

9

3

2

1

10


3

智能财经学院

财税大数据应用

530101

3700

20

4

3

2

1

10


 

4

商贸物流学院

跨境电子商务

530702

4200

30

12

4

3

1

10


现代物流管理

530802

3700

20

4

3

2

1

10


5

数字营销学院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530704

3700

25

9

3

2

1

10


 

 

6

 

 

管理学院

工商企业管理(中外合作

办学)

530601

14000

70

38

14

7

1

10

与马来西亚世纪

大学合作

现代物业管理

440703

3700

25

9

3

2

1

10


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

530604

3700

50

27

7

5

1

10


 

 

 

7

 

 

 

文化旅游学院

旅游管理

540101

3700

40

8

6

4

2

20


现代文秘

590401

3700

20

4

3

2

1

10


新闻采编与制作

560205

3700

20

4

3

2

1

10


产品艺术设计(刺绣方向)

550104

6000

150

103

30

16

1



 

8

物联网与通信

学院

应用电子技术

510103

4200

20

4

3

2

1

10


云计算技术应用

510206

4200

20

4

3

2

1

10


 

9

 

人工智能学院

大数据技术(中外合作办

学 )

510205

14000

60

31

10

7

2

10

与韩国东明大学

合作

动漫制作技术(软件类)

510215

8000

50

26

8

5

1

10


10

国际学院

商务英语

570201

4200

30

12

4

3

1

10


11

智能建造学院

工程造价

440501

4800

30

12

4

3

1

10


12

体育学院

社会体育(水上运动中心)

570301

4200

200

149

30

20

1


加试专业技能面

13

数字创意学院

室内艺术设计

550114

6000

20

4

3

2

1

10

加试专业技能面

14

航空港经济学

产品艺术设计

550104

6000

100

74

15

10

1


加试专业技能面

 


 

 



跨境电子商务(运营推广

方向)

530702

4200

200

149

30

20

1



应用电子技术(智能电子

产品设计与制造)

510103

4200

250

184

40

25

1



现代物流管理(电商物流)

530802

3700

200

149

30

20

1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短

视频方向)

530704

3700

200

149

30

20

1



食品贮运与营销(营销方

向 )

490106

4200

150

109

25

15

1



食品贮运与营销(电商方

向 )

490106

4200

150

109

25

15

1



注:产品艺术设计(刺绣方向)、社会体育(水上运动中心)、 产品艺术设计、跨境电子商务(运营推广方向)、应用电子技术  (智能电子产品设计与制造)、现代物流管理(电商物流)、网 络营销与直播电商(短视频方向)、食品贮运与营销(营销方向)、 食品贮运与营销(电商方向)均为产业学院专业。

第六章  报名与志愿填报

第十二条 报名与志愿填报:凡符合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 请于2025年4月15日9时至4月16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 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 (https://pzwb.haeea.cn/),                按照河 南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免试招生计划为 200人,不受专业计划限制,学校最后根据实际免试人数调整免 试专业计划;如申请免试人数大于200人,学校将根据申报专业 相应核减相关非免试招生专业计划,免试生入校后可根据自己意 愿进行专业调整。

第七章  考试

第十三条 考试须知

1.准考证领取:凡是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5年4月20

日(8:00-18:00),登录我校官网(http://www.henetc.edu.cn) 在线打印准考证。

2.考试时间:2025年4月21日(具体时间及要求见准考证)

3.考试科目及安排 

考试时间

考生类别

考试课程

4月21日上午9:00-11:00

普通高中生(无学业成绩)、社会考 生(不含退役士兵)、普通中职生

文化素质考试

 

4月21日下午13:00-15:00

普通高中生、社会考生(含退役士兵)

职业适应能力测试

普通中职生

专业技能测试

4月21日下午15:20-17:20

室内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社会 体育

加试专业技能面试

4.考试地点: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 龙子湖北路58号)。

5.文化素质考试:

(1)普通高中生(有学业成绩)

文化素质成绩采用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进行 折算。将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等级成绩折算为分数后相加即 为文化素质成绩,折合后满分300分。折算办法如下:

①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BCDE 五类:

A 等级折算为100分,B 等级折算为80分,C 等级折算为60 分 ,D 等级40分, E 等级0分。

②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BCD四类:

A 等级折算为100分, B 等级折算为80分, C 等级折算为60 分 ,D等级0分。

(2)普通高中生(无学业成绩)、社会考生(不含退役士 兵)、普通中职生

文化素质考试(总分300分):在我校指定考场进行考试, 主要考查考生文化课基础知识,其中语文140分,数学80分, 英语80分。

(3)退役士兵   免文化素质考试。

6.职业适应能力和专业技能测试:

(1)普通高中生、社会考生(含退役士兵)

职业适应能力测试(总分450分):在我校指定考场进行考 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职业基本素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素质、 人文素质、健康素质等内容。

报考室内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社会体育(水上运动中 心)专业考生加试专业技能面试。

退役士兵免文化素质考试,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能力考 试。退役士兵考生的资格审查由各地市招办具体负责,考生无需向我校提交退伍材料,省教育考试院会依据“资格条件申报”的 退役士兵考生,结合此类考生所报院校,下发给所填报院校,我 校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下发名单为准。

(2)普通中职生

专业技能测试(总分450分):在我校指定考场进行考试, 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操作基本技能、专业职业综 合素养等内容。

报考室内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社会体育(水上运动中 心)专业考生加试专业技能面试。

第八章  录取规则及办法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做好 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 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由学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录取。

(一)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 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录取:

1.免试对象和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 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 考生可免试录取,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1)技能大赛优秀获奖选手。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 大赛争夺赛铜奖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 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优秀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同时获得县 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考生,请于3月24日-31日(每天9:00 至17:00)将相关表格材料和证书(缴证书原件、复印件3份, 身份证复印件3份)送至学校招生咨询处(学校南大门西侧), 经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站进行公示。

2.证书或奖项赋分标准:

具有以下证书或奖项者,增加总分的80%投档:

△退役士兵;

△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 赛二等奖的毕业生;

△获得省级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体育大赛二等奖的毕业 生;

△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者。

具有以下证书或奖项者,增加总分的60%投档:

△获得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者; 

△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者;

△获得省级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的毕业 生;

△获得省级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体育大赛三等奖的毕业 生;

△获得省级部门主办或联办的体育赛事前八名的毕业生。

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考生,请于3月24日—31日(每天9:00

至17:00)将相关表格材料和证书(缴证书原件、复印件3份、 身份证复印件3份)送至学校南大门西侧招生咨询处,经学校单 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示。

3.普通高中生(有学业成绩)录取办法:

总分=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能力成绩。

按照高中生有学业成绩类别公布的总计划(扣除产业学院专 业有学业成绩类别总计划)的1:1.3划线(产业学院专业按有学 业成绩类别总计划的1:1.3划线),过线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 先原则进行录取(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学生学业水平成 绩的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折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文 化素质成绩或职业适应能力成绩有一科为零者不予录取。

加试专业技能面试不合格者所报面试的专业不予录取,符合 其他专业录取条件的可以调剂到后续专业志愿。

4.社会考生(无学业成绩)录取办法:总分=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能力成绩

按照无学业成绩类别公布的总计划(扣除产业学院专业无学 业成绩类别总计划)的1:1.3划线(产业学院专业按无学业成绩 类别总计划的1:1.3划线),过线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 进行录取(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学生文化素质成绩的语 文、数学、外语顺序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文化素质 成绩或职业适应能力成绩有一科为零者不予录取。

加试专业技能面试不合格者所报专业不予录取,符合其他专 业录取条件的可以调剂到后续专业志愿。

5.普通中职考生录取办法:

总分=文化素质成绩+专业技能成绩

按照中职(职高)类别公布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总分从高 到低原则进行录取(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学生文化素质 成绩的语文、数学、外语顺序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 文化素质成绩或专业技能成绩有一科为零者不予录取。

加试专业技能面试不合格者所报专业不予录取,符合其他专 业录取条件的可以调剂到后续专业志愿。

6.退役士兵录取办法:

按照公布的退役士兵类别招生总计划1:1.3划线,过线考生 按照专业优先原则进行录取(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需通知学 生再次面试,按面试成绩排序)。 

加试专业技能面试不合格者所报专业不予录取,符合其他专 业录取条件的可以调剂到后续专业志愿。

7.学校根据各类生源报考情况,可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8.个别专业报考生源不足时,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降低分数 线录取或征集志愿。

第九章  成绩发布方式与复议

第十五条 考试成绩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考生如有 异议,可自成绩公示起3日内,填写考试成绩复议申请发送至指 定邮箱申请复议。对符合要求的申请,由学校教务处组织复议, 并向考生反馈复议结果。

第十章  奖(助)学金、学费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依据评定标准 和结果,发放相应奖助学金。

(一)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 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 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学校奖学金:(1)学业奖学金根据学习成绩评定,分为一、二、 三个等级,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2000元、1000元和500元;

(2)技能素质奖学金根据技能竞赛类型、级别、获奖等级评定,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元-20000元。

(二)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三个等级,平均每生每年37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校内助学金:精准资 助主要资助家庭特别困难学生,包括家庭突发意外或者易返贫致 贫家庭学生。资助标准分一、二、三个等级,金额分别是每生每 学期2000元、1500元和1000元。

(三)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 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 贷款20000元。

(四)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 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 年最高20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 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 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 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 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勤工助 学资助标准依据岗位情况确定。学校对参加校内后勤勤工助学的 学生根据勤工助学补助发放办法发放勤工助学补助,补助标准根 据当年经费、勤工助学人数、工作量等核定补助标准。

(六)其他资助:学校还设立了绿色通道、志愿者服务补助、返乡补贴等校内资助项目。

第十七条 学费:收费标准:学费标准见专业信息表。住宿 费标准暂定:6人间宿舍为800元/年/生,8人间宿舍为600元/ 年/生,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代收教材费700 元/年/生,在学年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 补。

第十一章  毕业文凭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 培养,合格后颁发河南经贸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二章  学校地址、咨询热线

第十九条 就读地址:

普通类专业: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58号(龙 子湖北路与博学路交叉口)。

产业学院专业:详细就读地址根据教学安排另行通知。

第二十条 咨询电话:

0371-86601950/86601951/86601952/86601003/86601008。

第二十一条 学校网址:http://www.hene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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