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招生考生必读
1、报名条件
符合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的本省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等。
2、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6年10月28日—11月15日,同高考报名时间一致,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地招生办现场报名,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所院校。2017年初允许考生进行一次补报(补报时间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补报条件与高考报名条件一致。
3、学院代码
学院单招单考代码是8081(兼报高考24、只报单招64)。
4、填报志愿
考生在当地招生办报名后,登陆学院网站(www.nkzy.com/zs/),在省教育厅公布考试时间之前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填报1—5个专业和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5、报名费用
考生现场确认时需缴纳考(测)试费300元。
6、体检要求
参加黑龙江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7、准考证发放
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报名号到学院报到,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时间待定)
8、考试内容
考试工作在省招办指导与监督下,采取笔试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分为400分。
(1)笔试内容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俄语)三科,每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2)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由学院组织专家组,按照专业从业要求对考生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职业能力倾向性、专业学习适应性、心理素质等方面,每人限时5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
9、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及地点 待定。
10、录取工作
(1)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划定录取控制线。
(2)录取原则:以单考总分为基准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专业间无级差。如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基准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文化课(数学、语文、外语)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考生待遇:考生待遇:凡被学院拟录取的考生,经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后办理录取手续, 与普通高考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录取后不需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7年全国统一考试。
11、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报考,提交信息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在省招生办备案。
(3)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12、收费标准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考(测)试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