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与计划:

注:实际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计划数为准。
报考要求
报名条件:符合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的本省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等。
考试内容
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在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试内容参照《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大纲》范围,采取笔试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满分为400分。笔试为数学、语文、外语(英语、俄语)三科,每科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人限时5分钟。
录取规则
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划定录取控制线。
录取原则:以单考总分为基准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专业间无级差。如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基准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文化课(数学、语文、外语)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考生待遇:凡被学院拟录取的考生,经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后办理录取手续, 与普通高考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录取后不需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7年全国统一考试。
纪检监察: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控,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个人,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以及学院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招生办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