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 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1 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 , 特制定贵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1 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 2021 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 3 号
贵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 教育部备案成立的省属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职业院校,先后荣获“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和贵州省“文明单位”“绿色大学”“平安文明校园”“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优秀学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17 年被列入贵州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是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高素质技术人才的摇篮。学校地处省会城市贵阳,教职员工 527 人,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校园 Wi-Fi 全覆盖,教学设备先进,生活设施现代化。现有高职在校生 14559 人,秉承“自强、求知、力行、有为” 的校训,探索出“双线育人、四方协作、五个融通” 的人才培养模式,毕业生供不应求,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三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负责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及考试工作,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
第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分类考试招生全过程实施监督,并广泛接受省招生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和“30个不得”等纪律规定,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我校 2021 年分类考试招生计划详见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 2021 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一)空中乘务专业报考要求:女生净身高161cm-175cm,男生净身高 172cm-190cm。双眼矫正视力 4.8E 及以上,无色盲、色弱、斜视,五官端正,无纹身,无明显疤痕、胎记及色素异常,无残疾,无狐臭,无O 型或X 型腿,嗅觉、听力正常。
(该专业由我校与贵州航投集团校企合作培养)
(二)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报考要求:女生净身高 160cm-175cm,男生净身高 165cm-190cm。双眼矫正视力 4.8E 及以上、无色盲色弱、无斜视,嗅觉、听力正常,无狐臭、无纹身、无残疾。(该专业由我校与贵州航投集团校企合作培养)
(三)救援技术专业报考要求:无口吃、动作协调、身体素质强健、心理素质良好。(该专业由我校与贵州航投集团校企合作培养)
(四)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艺术成绩由我校自行测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一)已参加我省 2021 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 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 8 门课程达到 C 等及以上等第;
(二)已参加我省 2021 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条件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贵州省 2021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时 间:2021 年 3 月 19 日 09:00 至 3 月 25 日17:00; 第二次网上填报志愿时间:2021 年 4 月 8 日 09:00 至 4 月 14 日 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进入招生报名入口,选择“贵州职业技术学院”进行填报,每位考生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 2021 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可以选择 6 个专业志愿填报。
报名完成后,考生可在我校官网查询符合考试资格的名单,并打印考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后方能参加考试。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第一次填报测试时间定于 3 月 28—29 日进行,第二次填报测试时间定于 4 月 16—17 日进行。(一)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 +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 绩(11 门课程的平均成绩)。(二)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 + 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综合考试实行全省统考,省招生考试院负责命题的组织实施,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考试, 全省统一评卷,考试时间为 3 月 14 日上午 9:00— 11:30,填报我校志愿的中职毕业生请按规定时间到所在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参加文化综合考试。考试包含语文、数学、英语的内容,考试按《贵州省 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 试说明》的要求执行。( 三)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统一由学校安排,采用网上视频面试的方式,考生凭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检测考生是否具备从事该专业学习的基础潜能,《考试大纲》于 3 月19 日前在学校官网公布。(四)非一专业志愿有报考艺术类、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救援技术专业的考生均须到相应专业参加专业测试,没有参加专业测试或测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调剂到此类专业。
第十条 免试条件
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报读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生名单由教育厅审查确定。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参加职业技能性测试时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公示后,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一)本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贫困卡等)
(二)退役军人。(《退出现役士兵证》等)
(三)在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及以上考生、在省级及以上比赛经历且在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的考生、在地州级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或个人项目前三名的考生。
(参数次序册、成绩公告单、获奖证书、奖牌等)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评价分值和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各按 50%计算,总分 100 分;中职毕业生:文化素质考核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各按 50% 计算,总分 100 分。(二)根据考生两项考核的总分值和德智体的全面考核,结合考生志愿、专业招生计划及专业报考特别要求,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三)根据录取规则,普通专业调剂时可互认。艺术类、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救援技术专业调剂以专业测试成绩为依据,不能互认。(四)参加分类考试第一批次考试的考生在 4 月初、第二批次的考生
在 4 月下旬,可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学校官网查询录取公示结果。(五)4 月份学校将通过手机平台按照录取批次发放录取短信。8 月下旬经高考录取系统正式录取后,发放加盖学校招生录取专用章的《录取通知书》,并经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至录取考生预留通讯地址。
第十三条 经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1 年全国普通高考。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在校待遇、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相同。未被录取的中职毕业生如需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须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至 4 月 28 日到各市(州)原报名点进行文史(理工) 类别确认。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四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艺术设计、歌舞表演(音乐方向)、歌舞表演(舞蹈方向)、播音与主持、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等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7000 元,其他各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500 元。
第十五条奖助学政策。
国家助学贷款:因家庭确有经济困难不能支付学习期间费用的学生,每生每年可一次性贷款不超过 8000 元,同时学校还提供勤工助学等服务措施; 国家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
请参加国家奖学金评选,8000 元 / 生 • 年;
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参加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平均 3000 元 / 生 • 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可申请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5000 元 / 生 • 年;
校内奖学金:为奖励成绩优异的学生而设立,1000 元 / 生 • 年;
校内助学金: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我校就读期间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1000 元/ 生• 年, 还提供大量勤工助学岗位。
校内困难学生补助:学生特殊困难补助金额为300 元 / 生·月。
精准扶贫专项助学金: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学生,在学校就读期间享受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 1000 元 / 生 • 年; 免(补助) 学费,标准为 3500 元 / 生 • 年。
退役军人优惠政策:就读我校的退役军人,除免除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书本费以外,由学校对符合投保条件的退役军人代交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学生平安保险,一次性补贴床上用品 350 元/ 生,优先申请国家和校内奖助学金。入伍、退役复学学生可申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和学费资助。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六条 学制三年。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 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贵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联系方式。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 3 号邮编:550023
咨询电话:0851-84827117、86867111
学校网址:http://www.gzvti.com/xysy.htm 贵州职院招生咨询 QQ 群:101252852634159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