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高职(专科)分 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健康 职业学院 2023 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 2023 年普通高等 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基本信息
学院全称:贵州健康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川硐教育园区
学校简介: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 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以医、护、药、养和大健康 管理与服务为主要办学方向,努力向社会输送高素 质技术技能人才,全力为健康中国服务,在校生规 模 12000 人,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 95%。 学校占地 1 千余亩,建筑面积 32 万 m²,所有 室内设施均装有中央空调,教学、实训、生活设施 一应俱全,办学条件一流,为学生提供优越、舒适 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学校拥有高素质、专业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努 力创办大健康优势特色专业,构建产教融合的多元 化办学模式,系教育部批准的全国“1+X”失智老 年人照护、幼儿照护、皮肤护理证书试点院校,与 多家公立医院、本科院校和知名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毕业生就业及深造前景广阔。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贵州健康职 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贵州健康职 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 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由贵州健康职 业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 会各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 2023 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 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一、报考对象
1.高中类: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 2013 年(含) 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须完成 11 门课 程考试,考试成绩 8 门课程达到 C 等及以上等第的 考生,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
2.中职类:已参加我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 中职毕业生。
3.专项类: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下岗失 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 技人员(报考我校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 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均须 同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一起来校参加全日 制学习)。
二、身体健康条件
(一)参加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的高中 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均须参加各市(州)招生考 试机构组织的体检。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 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均须 参加高职(专科)招生院校组织的体检。考生的身 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省卫生健康委 员会和省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根据医学类专业的工作需要,凡有色 盲、色弱、聋哑、肢体残疾、传染病、癫痫病史、 精神病史等的学生,请谨慎报考。
(三)助产、医学美容技术专业要求:只招 女生。
(四)新生入校后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 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条 志愿填报
(1)填报志愿时间:2023 年 3 月 13 日 09:00 至 3 月 19 日 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 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 《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 程》填报一所院校的专业志愿(最多六个专业志 愿)。(我校代码:0023)
(2)征集志愿时间:2023 年 4 月 6 日 09:00 至 4 月 12 日 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未被录取的 考生,可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 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缺额情况和招生院校的 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的专业志愿。(我校代码: 0023)(若我校第一次已录满,则无第二次志愿 填报)。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考试内容及录取成绩计算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 + 职业技能适 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学业水 平考试成绩。 按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学 生须完成 11 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 8 门课程达到 C 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达 到此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 适应性测试。
1.文化素质评价: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方式:面试,满分为 100 分。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内容:职业倾向测定、语言表达、反应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创新思维、特 长展示等。 录取成绩计算:录取成绩 = 高中学业水平考 试语数外三科总成绩(百分制折算)×50%+ 职业 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 ×50%。
(二)中职毕业生 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 + 职业技能测 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综合考试实行全省统考,省 招生考试院负责命题的组织实施。各市(州)招生 考试机构负责组织考试,全省统一评卷。 我校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测试,并根据文化综合 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1.文化综合考试(语文、数学、英语);
2.职业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 + 技术技能 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方式:专业能力测试(笔试)+ 技术技能测试(面试),满分为 100 分。 职业技能测试内容: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一专 业。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 准中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技术技能测试以教 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 本依据。 录取成绩计算:录取成绩 = 文化综合考试语 数外三科总成绩(百分制折算)×50%+ 职业技能 测试成绩 ×50%。其中,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 专业 能力测试成绩 ×40%+ 技术技能测试成绩 ×60%。
(三)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 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 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人员实行“职业适 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 职业适应性测试方式:面试,满分为 100 分。 录取成绩计算:录取成绩 = 职业适应性测试 成绩。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考试科目: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考试时间:2023 年 3 月 25 日 09:00—17:00。 考试地点:我校官网另行通知。
(二)中职毕业生
1.文化综合考试(语文、数学、英语) 考试时间:2023 年 3 月 4 日 上 午 09:00— 11:30。 考试地点: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考 试,考试地点请关注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通知。 2.职业技能测试 考试时间:2023 年 3 月 25 日 09:00—17:00。 考试地点:我校官网另行通知。
(三)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 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考试科目:职业适应性测试 考试时间:2023 年 3 月 25 日 09:00—17:00。 考试地点:我校官网另行通知。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德、智、 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 优先”原则,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 不能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录取到计划 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 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贵州职 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报考我校 可免试进入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 对符合免试条件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 军人,报考我校由我校按照程序考核公示后予以免 试录取。 分类考试招生拟录取名册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 核,并通过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及我校官网进行公示。
第十一条 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 2023 年全国高考。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严格按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 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我校除落实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 奖学金外,还设校级奖学金政策,专门用于奖励品 学兼优的学生。 第十四条 我校已建成国家、省、市、学校、 社会“五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全面实施高校 学生资助政策,严格落实“精准资助,应助尽助”, 着力为实现贫困生“入学前不用愁、入学时不用 愁、入学后不用愁”提供优质的资助服务,更为学 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坚实的资助保障,确保“不让 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 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 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健康职业 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 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贵州健康职业学院负责 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联系人:翁老师,何老师,陈老师。
电 话:0856-5218571、5218693。
学校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川硐教育园区,邮编: 554300。
学校官网:www.gzjkzy.edu.cn
学校微信公众号:贵州健康职业学院微校园。